漢鄉 第四十八章趙破奴帶來的改變_頁2
骯髒不堪的軍營重新變得整潔,霍去病的脾氣似乎也徹底變好,不再給雲琅臉色看了。
有樣學樣,當謝長川發現騎都尉奇妙的把鮮肉變成了燻肉,而且味道變得更加鮮美之後,白登山上其餘的軍伍,也開始依法施為。
大漢其實是有臘肉的,不過呢,製作臘肉需要大量的鹽,這就很麻煩了,軍中不可能有那麼多的鹽供雲琅禍害。
相比臘肉,燻肉用的鹽就要少一點,經過柴火熏制之後的肉食也多了一股子煙熏的香味,味道要好一些。
霍去病在吃到燻肉炒野蔥之後,就重新愛上了馬肉,至於曹襄跟李敢,他們一致認為應該把草原上的牛羊全部弄成燻肉帶回去。
趙破奴在吃到燻肉之後,就向霍去病建議,他當年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知道一些匈奴人,氏人,羌人交換物資的秘密據點,而初秋正是牛羊肥壯的時候,也是那些異族人交易的高峰時期,既然騎都尉現在沒有什麼事情,是不是可以去撈一把!
趙破奴是一本正經的提出這個建議的。
這讓從沒有搶劫過別人的霍去病,雲琅,曹襄,李敢很難接受,只有謝寧明確表示支持!
「你在草原,戈壁上流浪的時候該不會是馬賊吧?」曹襄斟酌了一下遣詞造句,小心的問道。
趙破奴喝了一口酒道:「既然是流浪,自然是如何能活下去,就如何如何做事嘍。」
「這麼說,你真的幹過馬賊?」「曹襄興奮地問道,他在長安只聽那些異族商賈說馬賊強悍,現在終於見到一個活著的馬賊了。
「幹過,加入了一個叫做龍捲風的馬賊群,幹了兩年,這兩年也算是吃穿不愁,後來,龍捲風不小心遇到了匈奴騎兵,被人家連老窩都端掉了。
我如果不是因為聰明,眼見事情不妙把自己埋沙子裡,早就被匈奴人砍掉腦袋了。
說實話,當兵呢,是因為遇到我義父,要不然我最大的願望是組建一支馬賊,只要小心謹慎,別遇上大漢軍隊跟匈奴騎兵,搶劫上三五年,我就能去長安做一個大富翁。
將軍,說真的,當馬賊正是太來錢了,別看那些匈奴人,氏人,羌人穿的破爛,人也髒,可是,他們真的很有錢。
這些年,大漢與匈奴打仗,顧不上那些小野蠻人,沒空跟他們收人頭稅,他們已經積攢了很多的牛羊,皮貨,每個人都吃的嘴角流油,養了那麼多的牛羊都吃不完。
您知道不,羌人的大頭領娶氏人老婆,在戈壁上開了十幾天的大集會,只要過去的人,都能在那裡白吃白喝十幾天,女人隨便睡!」
就在霍去病,雲琅半信半疑的時候,謝寧輕輕地咳嗽一聲,很不好意的道:「我也搶過兩次,我父親不舍的我直接跟匈奴大軍作戰……就給了我兩百個親兵,由老親兵首領帶著去了兩次……嗯,收穫不錯,頂我母親在家裡種五年的地!」
霍去病這人對錢財沒什麼概念,只要有衣服穿,有飯吃,他就沒有過多的要求。
至於曹襄,他母親就是大漢國最恐怖的搶劫犯,對錢財也沒有太多的欲望。
雲琅確認錢財是通過生產經營出來的,賺錢對他來說也非常的容易,因此,他已經超越了金錢,更看重金錢帶來的效應。
李敢就不一樣了,他從家裡分出來,本身就是一個窮鬼,再加上老婆又在上林苑弄了一個好大的莊子,現在連農具都湊不齊,想錢想的眼睛都綠了。
聽了趙破奴跟謝寧的話,立刻瞪著一雙牛眼道:「你們要是覺得不好意思去幹這事,交給我跟破奴,就帶本部人馬出去,一定讓全軍兄弟都肥嘟嘟的回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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