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沉浮記 第一百一十五章 初理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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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易正欲領人齊往古北口關隘而去,忽見李縣丞匆匆趕來,滿面堆笑的說道:「縣君,本縣缺少主官己達半年之久,集聚下不少的事物,特別是今年的各項稅款,還有縣君昨日吩咐的城牆修葺款一事,都需要縣君加蓋官印,並親自坐鎮衙內方可實施。去古北口之事可否能暫緩一、二。」
韓易搖搖頭說道:「邊郡鄙縣不同內地各縣,兵事防務最為首要,其次才是民生生產之事。此去古北口,只有百里之遙,來去最多四、五日,再巡視關內關外長城上的各烽火台,不會超過十日之久。今年的稅金,反正已經拖延了半年之久,再等數日也無妨事。」
李縣丞遲疑的說道:「縣君,再拖延就不是十日之事了。收取正稅的稅糧至少需要一月之久,收取各項稅金又要許久。再拖下去恐就要入秋了,到時城牆需要修繕,稅糧需要運送,冬麥也要耕種播種,只怕勞力不夠啊。」
韓易一怔,不耐煩的說道:「行了行了,你先以你的名義發份布告,告知全縣境內的各個百姓,就說從十日後正式開始收稅。讓他們在這十日內準備好,到時不就用不著準備,直接運糧帶錢到縣中繳納就行了。不過城牆修葺款需要立即收取,待我回來就要馬上修葺。」
「是,是,縣君說的極是,我照辦便是。」李縣丞連聲應道。
韓毅這才打馬,抱著宓兒一路朝東北行去。剛出城門十數里,韓易忽然勒馬停住,問向一起跟隨而來的吏員樂彭,道:「子才,通常一縣每年的稅款有哪些?需要交納郡中的稅,又有哪些?」
在旁隨時候命的樂彭張口便答,說道:「啟稟縣君,通常一縣每年的稅款主要是正稅,也就是朝庭所定什稅一的糧稅,人頭稅,勞役稅三稅。以獷平縣而論,三十萬畝土地,尋常年間可收冬麥四十五萬石,什稅一便是四萬五千石。人頭稅小兒一月七十錢,婦人老人百錢,青壯一百五十錢。去年一年,獷平縣共收人頭稅三百萬錢。此二稅是需全部繳納郡中的。勞役稅每戶每月三百錢,一年便是一千六百五十六萬錢。這筆錢只需交納三成給郡中,其他的全部可以留在縣中公用。」
韓易一拍腦袋,說道:「領兵征戰許久,差點把這些事物全忘了。好像還有什麼山林、漁澤、礦藏、墟市稅金吧!」
樂彭答道:「是,縣君說得是,不過那是縣中自己所收的稅款,與郡中無關。獷平縣去年收繳這些稅金山林四百三十萬,漁澤三百萬,礦藏一百二十萬,墟市稅金一百二十萬,四者相加也差不多有千萬錢了。」
韓易嘆道:「原來不管這些事,不知一中下等小縣,竟然也有如此之多的稅款,總數竟達四千萬錢之多。一年產糧四十五萬石,按二百錢計算,也不過才九千萬錢。即使在農閒之時幹些勞作,一年下來也需納稅也達四成之多。再遇上些狠毒的官員,需納稅金竟達一年所收成的六成之多。難怪去年的黃巾賊亂會波及全國,其中並非無因啊!我既為獷平縣長,當為一縣的百姓謀福,有些稅當免則免吧。」
樂彭贊道:「縣君仁義,小吏佩服,只是為管理運轉一縣之地,有些稅也是不得不收。」
韓易奇道:「縣中有何開支?你說來聽聽。」
樂彭說道:「縣中吏員衙役有三百人,每人的俸米月錢人均按千錢計,一年便是三百六十萬錢。迎來送往接待費需一百萬錢,辦公雜費一百萬錢,勸學農桑費一百萬錢。縣卒二百餘,每人月均按一千二百錢計,一年也需三百萬錢。戰馬五十匹,騾馬三百匹,每年需二百五十萬線,兵械置新損耗伙食一百萬錢,其他雜費五十萬錢。還需留存五百萬錢應急之用,總數也高達一千八百餘萬之多。即使是不多收半文的稅金,每年縣中能留存二、三百萬錢就很不錯了。」
韓易點點頭,看來每年收取百姓的四成稅收是最常之事,而且是不得不收,不然縣事就無法開展了。韓易轉頭望了獷平城一眼,叫道:「樂彭,你速回城中看看李縣丞所定的修葺城牆稅款,每戶需納多少錢?速速回來報我知曉,可不要定多了。陸平、邱功,你二人計算一下,修葺城牆需要多少錢。」
樂彭應命打馬而去,韓易望見他奔去的背影連連點頭。他能知曉獷平去年各項稅款的多少,必是在接風宴散後,前往縣中書庫查閱的。自己在與女人玩樂,他卻埋首竹簡之中,只從這一點上看,樂彭是個幹事之人,日後可以重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