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王權 第四百二十七章 鬥富:給湖妖一點來自有錢人的小小震撼!_頁3
更新:11-13 09:17 作者:北海牧鯨 分類:玄幻小說
你只要從了我們阿塔瓦爾帕王子,交出徽章,我們王子殿下就給你花不完的錢!」
說著豎起拇指向身後的四王子一指。
聞言,阿塔瓦爾帕也昂首挺胸,故意用鼻孔瞅了那怪誕一眼。
湖妖身為怪誕沒有自我意識,卻有最基礎的本能,立刻從對方的情緒里清晰感知到他們竟然敢瞧不起自己?!
嫌一位從聖湖無數祭品中誕生的怪誕太窮?!
可沒等她繼續發怒。
拜倫已經把手伸進錢袋裡,隨便掏出一隻銀光燦燦的大手鐲,在她面前晃了晃。
「秘銀手鐲,堅勝鋼鐵,卻又輕如鵝毛,純淨光潔,永不磨損,價值是同等體積黃金的十倍!
想要嗎?」
湖妖已經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舞蹈,眼睛直勾勾盯著這隻秘銀手鐲,喉頭不住聳動吞咽口水。
直到拜倫把手鐲當空一拋。
嗖!
湖妖頓時一個惡犬撲食將手鐲捧在了手裡。
隨即體內騰起一片黑氣人臉,一張張嘴巴共同發出詠嘆:
「我的寶貝!」
她嘴上不要,身體卻很誠實。
拜倫繼續掏阿塔瓦爾帕的家底,同時用日誌鑑定。
「提煉好的聖金寶冠,價值是黃金的百倍,重量六十公斤。」
說完又用力一拋,湖妖也跟著縱身一躍,讓那頂寶冠端端正正地戴到了她的腦袋上。
體內黑氣瞬間成倍膨脹,無數個聲音發出幸福的詠嘆:
「啊,我的寶貝!」
拜倫要幹什麼已經顯而易見。
規則最關鍵的一條就是:
「秘境中的所有人一旦占有不屬於自己的財寶(有主之物),都會被貪慾之魂纏身,體內的貴金屬、無機質越來越重,直到被活活壓死,軀體崩潰。」
規則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如果論對財寶的貪婪,這裡的人沒有一個比湖妖自己更貪婪!
試煉者死亡後她可以隨意占有對方留下的財產,但一旦貪慾作祟,占有這種有主之物,也會同樣被規則反噬。
狗大戶就是狗大戶,一件件比對方整個人加起來都貴的寶物掏出來,立刻引得湖妖貪慾高熾。
壓得這一位湖妖分身越來越低,直至五體投地趴在了地上。
終於來到決勝局,拜倫隨手又拿出最後一件,看到這東西連他也不由一怔:
「全世界最大的紅色鑽石,高達13.9克拉的【鑽石之星】,世界之最,二級聖遺物?
無價之寶!」
回頭看向阿塔瓦爾帕,後者嘿嘿一笑:
「【太陽神】要的是祭祀時隨祭品獻上的信念願力,財寶對一位強大的神明沒有太多用處。
這種好寶貝又怎麼可能拿來獻祭,白白丟在湖底呢?
反正自從我得到【財富之手】的稱號之後,帝國中的許多寶貝都莫名其妙就到我手裡來了。」
換言之,神明的歸神明,世俗的歸世俗,他們家供奉的神八成都不如他們有錢。
再加上【財富之手】的效果:
「擁有在其一生里財運纏身的命運,一輩子都不為金錢所困。
出門撿錢、抽獎必中、做生意必發財,從此過上超級大富豪的生活,千金散盡還復來。
這才是有錢可以為所欲為!」
拜倫早就已經麻木,抬手直接把鑽石之星戴到了湖妖迫不及待主動伸直的脖子上。
咔嚓!
已經被自重壓到爬不起來的女妖當場四分五裂,徹底消亡。
竟然被錢給活活壓死了。
但嘴角依舊含笑,大概十分滿意自己的這種死法。
她身上攜帶的東西也成了無主之物。
富婆vs狗大戶,富婆湖妖完敗!
拜倫把原本屬於阿塔瓦爾帕的寶物重新裝好還給他,順便又把湖妖吉巴羅留下的遺產揣進了自己腰包里。
將欲取之,必先予之。
鬥富的勝利者理所當然接收了真正的無主之物。
阿塔瓦爾帕對這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