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西1794 第58章 途中的二三事(下)_頁2
更新:01-20 17:43 作者:管殺不管填 分類:軍事小說
於國家財產的拍賣、市鎮土地的分配、私有財產的出售,包括許多破產貴族不得不放棄部分祖業,或者新的繼承法的頒布,擁有土地的農民數量大幅增加,靠近城市的鄉鎮變得富裕起來。
儘管上述中的「公共土地」時不時遭遇革-命政-府的大量徵用,但還是有不少懂得局勢的法國農民,還是趁大革命引發的混亂時機,從中投機,繼而大大地賺了一筆。
比如說安德魯此時下榻的「好運氣」旅店,就是一個叫皮埃爾的普通農戶,藉助用幾張真假難辨的大額指券,從政-府代售的優良資產中,廉價購得。
當然,店主人皮埃爾打死也不會承認這個事實。每次在一樓餐廳,熟客們在向店主人打趣時,皮埃爾就會裝聾賣傻的糊弄過去,還趁機向那些喝得醉醺醺的旅客,兜售自產的劣質白蘭地。
當一名叫皮克的13歲小侍童,小跑過來詢問已經放下刀叉的安德魯,是否還需要什麼食物酒水時,後者搖頭拒絕了。
即便是在宣揚自由、平等的大革-命時期,僱傭童工的現象依然十分的普遍。尤其是在大量青壯年主動或被動的趕上戰場的時候,社會普遍認為12歲以上的兒童是一種廉價的好勞動力。
當然了,兒童幹活的年齡是根據他的身體條件來決定的。通常來說,鄉鎮的孩子從6歲開始幹活兒。
最初的幾年,他們負責將家畜趕到牧場、打草、拾集樹葉、挑輕一些的擔子、在母親忙家務時照看弟妹。
從10歲開始,到15或16歲,他們在父親耕地的時候,趕拉犁的牲畜,或者幫父親編籬笆、修溝渠、收秸稈、挑肥、施肥、將牲畜看在休耕地里不亂跑。
等到15歲以後,如果他們足夠強壯,他們在犁地時就取代了父親的位置。
另外,也是從12歲開始,孩子就可以在家附近,選擇為僱主干一些閒散的輕活兒。
比如說在旅店餐廳里端茶送水,收拾桌面,幫忙跑腿,什麼的。這樣一來,就可以為他們自己賺取日常的學費。
革-命中的法國是最早提出免費義務教育制的國家,但真正實施,並最終實現這一宏偉目標的,卻是以保守專-制著稱的普魯士王國。
至少在1794年的時候,全法國的中小學生都是要收取學費的,而且學費並不便宜,男生與女生收費基本一樣。
在巴黎周邊的地方,如果只學認字的學生,每月的學費通常是1里弗爾,而讀寫都學的學生每月交1里弗爾(銀幣)外加10蘇(銅幣),相當於1.5里弗爾。
至於校舍,基本上都是廢棄的教堂或是修道院改建而成的。不過,教育質量與教師素質密切相關。而且在很多人看來,老師體罰學生,屬於一種正常不過的「教學行為」。
負責啟蒙的老師通常會有滿手的老繭、有戒尺、有皮帶,還有牛筋鞭子,甚至還會有滿嘴的污言穢語。
一旦孩子們朗讀的磕磕巴巴,一耳光馬上到場;
如果是左顧右盼不認真了,那就是一皮帶打來;
但要是膽敢在課堂上發出聲音,屁股上馬上挨上一鞭子;
至於那根代表無上威嚴的戒尺,始終就在老師的手裡,從未休息過。
儘管人們經常抱怨老師的過於嚴厲,但極少的家庭要求自己的孩子放棄學習,而跟隨父母務農或經商。
那是農戶們從過往路人,從有見識的村長,從學校老師那裡了解到,諸如馬拉、丹東、羅伯斯庇爾等革命領袖的發家史。
於是,幾乎所有的家長都開始信奉一句格言:「知識,能夠改變孩子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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