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鹿鼎記 【0369 紅兄吳三輔】_頁2
強迫我的。」趙老四媳婦急忙辯解,同時很意外,怎么小根會知道自己和侯力行在自己家做過,這是無地自容,該遭天打五雷轟的事情,她沒有紅臉,而是臉色變的煞白。
「一共去你家做過幾回?你男人和兒子有沒有撞見過?」韋忠八問道。
「記不得幾回了,沒有,我家裡的和我孩子沒有撞見過,我們住在甲子最邊上,而且侯力行每次來,都是等我男人出外幹活的時候。」趙老四媳婦道。
韋寶憤然一拍桌子:「都記不得幾回了?你這畜生!有沒有羞恥心?第一次還可以說是強迫,都不知道做了多少次,你將你男人放在什麼位置?」
韋寶聽那回事有勁歸有勁,但是他的道德觀是譴責態度的。
趙老四媳婦垂下頭道:「我知道不好,也想過死。但他是里正,里正老爺能看上我們這種民婦是很難得的。大家都知道不好,但真的有哪家的女人被裡正甲長這些老爺看上了,其實對家裡是好的,至少能保證一家人不餓死。而且侯力行答應了給我相公一筆銀子,至少10兩,讓我相公和我兒子到外地謀生,還說過個三年五年,還能讓我去和相公兒子會合。」
韋寶暗暗嘆口氣,人窮志短,馬瘦毛長,在這個隨時人吃人的年代,其實男女這等事,已經在溫飽生死面前,被退化到了一個無所謂的位置,只有保暖的人才有力氣說是非,才有力氣管旁人家的閒事,否則真的像趙老四媳婦說的,要是真的能為此解決一家人的溫飽,指不定還有多少人家羨慕。
「你自己提出跟侯力行走,還是他將你帶走的?你看見他給你相公銀子了?」韋寶親自問道。
「我是被侯里正帶走的,他……他說我只要跟了他,我相公和兒子就有飯吃,會給他們一筆銀子,至少10兩,讓他們出外謀生,否則我們一家三口一起出外逃荒,多半是都要餓死的,我為了孩子,便跟了他。至於銀子,我知道10兩銀子對他來說不算什麼,他應該不會騙我吧。」趙老四媳婦道:「而且,我跟他到了永平府之後沒有多久,他便拿來一份文書,上面按了手印的,說是我相公得了銀子,將我賣給他了。」
「算了,別問了,讓她在問訊筆錄上按手印,然後收監!」韋寶已經完全了解經過了,暗恨這侯力行人面獸心,真正的該死!如果單純是看上這女人,真的給了人家銀子,說通了人家老公,也就算了。既想要人,又不想付錢,才弄出趙老四和趙老四兒子這兩條人命。若不是因為韋家莊修築引水渠排水渠,修築河堤,只怕永遠不會修到海邊荒灘去,只怕這樁案子會成為永遠的懸案。
不但如此,韋寶估計,侯力行不可能想不到現在韋家莊正在四處大興土木,早晚會將屍骨挖出來的,只是沒有想到他居然能將這麼複雜的沒有頭緒的案子破掉。
韋忠八讓人將趙老四媳婦帶下去。
「公子,難道不殺她嗎?這個女人,吳襄也要帶走?」王秋雅憤憤然道:「就算要活命,也不該做這種事情,不守婦道。」
韋寶道:「不知道吳襄會不會將這個女人也帶走,他說過這個女人憑我處置,要是吳襄不帶走,即便要處置,也等到衛指揮使司將侯力行的案子了結之後再說吧。」
「這種女人該被活活燒死!」林文彪也很氣憤。
韋家莊並沒有燒死這種刑法,韋寶還是比較人性化的,除了有期徒刑,在死刑當中,沒有疼痛的刑法,像是古代常見的浸豬籠,燒死,還有活埋,絞刑這些,韋家莊都沒有。
韋寶規定用槍擊打太陽穴,一下子致人死亡。要麼就用炸葯炸死。
反正不能讓人痛苦掙扎,都判了死刑了,沒有必要讓人在死前受一遍苦,人死如燈滅,判了死刑的人,其實已經跟死人沒有分別。
下午吳襄、吳三鳳等人酒醒之後,又跟女人們快活一陣,來找韋寶要人。
侯力行肯定要帶走,侯大眼這種主要證人也得帶走。而且侯大眼還有可能與侯力行的『身份互換』,成為替罪羊,這是吳襄他們斷案耍滑的關鍵,就靠這種偷梁換柱,移花接木,顛倒是非,混餚黑白的方式弄銀子的。
至於趙老四媳婦,吳襄在再次徵求了韋寶的意見之後,決定將這個女人留在韋家莊,交給韋寶處置。
韋寶要公決死刑,主要是為了明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