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 第六十二章情誼變利益_頁2
這些年來,皇帝總共動用了六次赦免權,前三次都是大規模的赦免某一個特定的群體,可是後面的三次赦免的對象卻非常的具體。
第一件便是龐姚氏殺夫案!
龐姚氏原本是徐州沛縣龐氏的童養媳,自幼便生活在龐氏,年滿十四之後就嫁給了龐升,龐升此人嗜酒,嗜賭,每每酒醉或者賭輸之後就會把全部的脾性發在龐姚氏身上。
可憐龐姚氏為了兩個年幼的子女,咬著牙強行忍耐,直到龐升賭輸之後,將自家孩子也押上了賭桌,賭輸之後回家強行要把六歲的長女給債主。
龐姚氏不從,死命與龐升搶奪孩子,卻被龐升用棍子毆打的昏迷過去……閨女終究給了別人抵債。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這一次龐姚氏在得知龐升把自己的兒子也輸給了別人之後,又聯合母親將她歐打一頓,這一次,徹底的絕望了,在龐升喝醉酒睡著之後,用斧頭剁死了龐升。
剁死了龐升之後,龐姚氏又把龐升的母親一併殺死,然後就準備帶著自己三歲的兒子逃跑,最後被官府捉住。
地方族老,以及慎刑司認為龐姚氏有預謀的連殺兩人,雖然其情可憫,然連殺兩人罪在不赦,遂判決龐姚氏秋後處決,孩子交付憫孤院撫養。
這個案子在沛縣掀起了軒然大波,當地百姓紛紛上書慎刑司,請求對龐姚氏輕判。
龐姚氏的案子經過縣,州,府三級核定之後維持原來的判決,將卷宗交付法部存檔封存。
每年秋決之前,法部都會選擇一些死囚的卷宗拿給雲昭審核,雲昭在看到龐姚氏的案子之後,第一時間就下達了赦免令。
不僅僅赦免了龐姚氏,還直接命令監察部查明龐姚氏女兒的下落,將孩子交付龐姚氏,將參賭的那群人全部發配西域軍前效命十年。
設計賭贏龐升,拿到人家閨女的那個賭徒,更是直接沒收全部家產補償給了龐姚氏,並發配馬六甲遇赦不赦。
就這一個案例,就足矣說明,雲昭制定的律法雖然嚴苛,但是也不是完全不講人情,更多的時候,這一次判決,就是雲昭個人意志的體現。
雲昭先是准許了慎刑司的判斷標準,但是,他又用自己的意志打破了律法的約束,判斷的過程中完全沒有遵守律法,完全以自己的心情出發,從而做出了最後的判斷。
這一次也是一樣的!
既然兩次同樣的案例,皇族用了同樣粗暴的手段去解決,那就說明,皇帝對目前律法的執行是有意見的,律法需要進一步考慮到人性。
當然,這是明面上的說法,張繡甚至認為,這是雲昭對百姓施恩的一種手段。
張繡離開法部之後,大門上懸掛著一頭用獨角挑著一面天平的法部就徹底陷入了混亂狀態。
只有雲彰跟弟弟兩人安靜的坐在椅子上喝著茶水,對這裡的混亂不聞不問。
這件事應該在短時間內是處理不了的。
雲彰就回到了藍田縣繼續安靜的處理自己的政務,而雲顯則回到了玉山大學堂跟著孔秀繼續讀書,哪裡都不去,就等著法部喚他過去。
獬豸堅持了足足半個月,最後,他還是踏進了雲昭的大書房,這讓正在跟雲昭討論河南重建事宜的張國柱,韓陵山,錢少少都用詭異的目光看著他。
盧象升進門之後淡淡的道:「陛下的混賬兒子罰錢一萬賠給死者家屬,禁足玉山大學堂半年,至於怎麼說是我們法部的事情,陛下不得過問,這是我們最後的判決。
否則,就按照殺人處理,陛下再動用赦免權把你兒子撈出來。」
雲昭笑道:「您是獬豸,又是最高大法官,您的審判我接受,不過,我皇家也有我們的說法,同樣的,法部不得干涉。」
盧象升嘆口氣道:「法,就是法,是我們拿來維持國朝秩序用的,陛下不能總是這樣拋出一個又一個的事件來讓法部難堪。
另外,此次准許異族人在大明國土居住的政策老夫認為也有問題,不能是三十年,這個年限跟永久居留有什麼區別?
別看奴隸現在使用起來很順手,過些年之後,老夫敢肯定,這些人一定會成為大明的動亂之源。」
雲昭淡淡的道:「怎麼拿我兒子跟這件事情作交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