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永在 第二百三十八章:大明黨爭(中)_頁2
更新:09-15 07:49 作者:煌煌華夏 分類:科幻小說
朕離德,眼下朝廷之上,文官、武勛、宗親三方並存,政局平衡且相互鉗制,更有利於朕的皇權穩固,你覺得是這個道理嗎?」
雙喜便失聲笑了起來。
「其以何評太祖高皇帝乎?」
「哈哈哈哈。」
朱允炆站起身放聲大笑。
宗親離德、武勛離心?
這兩方是朱允炆登基伊始的時候拉攏追求的,他騙宗親,厚賞武勛,但現在的朱允炆還需要在乎他們嗎?
「天下民心、軍心、士林之心都在朕一人的身上,他們三方生與死、忠與逆,榮與辱皆朕一言而決,其何以評太祖高皇帝乎!」
想想太祖朱洪武,他賜死了自己的兒子朱梓,囚了魯王朱檀,貶黜流放過周王朱橚,禁足過秦王朱樉。這是宗族方面。
開國元勛方面更不要說了,解縉修太祖實錄,多次為這事找過朱允炆,意思就是隱晦些,刪減些,當年史官隨扈時記下的太祖起居隨筆可以適當燒掉些,焚毀些,都被朱允炆給拒絕了。
殺人就一定是錯的嗎?
是非功過後人評述不假,但太祖何許人,他在乎嗎?
所以沒必要篡史,就照常記下便是。
而朝堂方面,四大案哪一起案件是合法的反腐?
太祖皇帝把所有的勢力都得罪了一遍,咋沒見有人把太祖推進河裡,沒人造太祖皇帝的反呢?
朱楨勸朱允炆要慎重處置,企圖以此來包庇宗親兄弟,以法來說事,既無犯法,何必深究重處?
這些話,他當年怎麼不去找太祖皇帝說。
「何以興無名之獄,皆因公道二字簡在朕心,朕說什麼是對,什麼才叫對!」
朱允炆又邁開腿走了起來。
「老百姓永遠都不是這些權貴的對手,老百姓又沒有文化,論鑽法律空子的本事,哪裡比的上權貴們精明,朕若是一味的迷信法治,跟一味的迷信儒家才能治國有什麼區別?儒家為什麼要提倡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什麼也在大力的推崇依法治國?
因為他們親手編纂的法律,他們知道漏洞在哪裡!他們拿法律當幌子,目的是為了給君王的脖子套上枷鎖,好讓他們可以安心的攫取財富和利益。
早晚有一天,權貴們通過鑽空子欺壓了百姓壯大了自己,這些人的力量糾纏著、互相幫襯著可以跟君王分庭抗禮的時候,他們就該修改法律了。
等到那一天,國亡了、民亡了,就剩一本法典孤零零的懸在奉天殿上,這樣的法律就算依然存活還有什麼意思呢?
異族踏上咱們的土地,接受著那些權貴們的效忠諂媚,然後就會將咱們苦苦守護的法典扔進塵埃,嘲諷著吐上幾口口水。
守法守到亡國滅種,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本末倒置之最高水平了。」
沒有四大案,大明在洪武年就不可能如此迅猛的發展。
四大案合法嗎?
淮西勛貴集團兼併土地,變民產為私產,這是錦衣衛查出來的,地方官府為什麼沒有查出來?
胡惟庸真的準備造反嗎?
藍玉真敢霸占太祖皇帝看上的女人,甚至喝點酒大放厥詞?
空印案中,上萬地方府縣的官員,每一個都貪墨國家的稅賦了嗎?
四大案死去的人頭,加在一起可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這點上,正史跟野史無法相互佐證。
《明史》是滿清修撰的,可能會有誇大抹黑的成分在。
《明實錄》是解縉修的第一版,隨後楊士奇又修一版。
但是第一版明實錄中可沒有建文年號,明實錄有洪武三十五年,沒有建文四年!等到朱瞻基承認了朱允炆的政治合法性後,官修的明實錄里才有建文四年的史實,也就是現在看到的這一版明實錄。
大家都知道的史實,正史里卻沒有,那正史還代表百分百的正確嗎?
「律法永遠不可能比朕大。」
朱允炆嘆了口氣:「好事?壞事?」
依法治國還是依帝治國這個問題等同於,到底是獨裁好還是民主好。
在大明這個年代,這個問題不需要糾結吧。
「朕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