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二九七章 臨別告誡(二)_頁2
更新:09-14 20:44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至少,比此時絕大多數的歐洲國家,要嚴重的多。
因為,大順是個「私有制」意識,深入人心的國家,至少比此時的法國,要深入人心的多。
老馬說,經濟學家總是故意搞混兩種私有制。而後一種私有制,必須建立在前一種私有制的屍體上。
這兩種私有制,是兩回事。
而「私有制」本身,又是另一回事。
大順並不是一個資本主義的國家,因為社會運轉的基石,並不是建立在後一種私有制消滅了第一種私有制的基礎上的。
但是,大順是個非常明確的私有制的國家。
簡單來說,此時的法國,哪怕說貴族,他實際上也並不擁有一塊法理上屬於自己的、產權清晰的土地。
這裡舉個例子,就可以理解到底什麼才叫「私有制」。
什麼才叫土地的排他性所有權、以及為什麼說按照封建法理實際上法國貴族並不擁有一塊明確產權的土地。
或者說,此時的法國人,對於「私有制」,其實是相當不能理解、但又充滿期待的。
比如說,法國的農民,其實也有一些封建權利,類如,拾穗權。
這塊貴族的土地,收穫之後,農民可以去撿麥穗。
要注意,這裡是「權」,是拾穗【權】。
真正的私有制下,比如大順。
我的地,你有權在我地里拾麥穗嗎?
假如說,我是個善良的地主,我可以允許你在我的地里拾麥穗。但是,不代表,從法理上、法權上,權利上,你有拾穗的【權】。
什麼叫私有制深入人心?
別說這種土地的完全排他性的所有權,就是路邊的樹,那也是私人所有的。張家的就是張家的、李家的就是李家的。
但是,這個真正的「私有制」的法權,在法國,此時是很多農民所不能理解的。
比如,經常會出現,法國的城市資產階級,從貴族那,實質上是「非法」地取得了土地的所有權——按照封建法理,貴族沒有這片土地的完全所有權。比如說,法國農民的永佃權、拾穗權、村社公地、放牧權等等,這些封建權利,你跟農民打招呼了讓轉讓了嗎?憑啥這地你就能賣給或者租給資產階級?你都沒有明確的產權,你這租出去或者賣出去,這不是「非法」嗎?
而資產階級,當然是支持私有制、理解私有制的。
所以,在取得了土地之後,農民就沒有在這片土地上的拾穗權和放牧權了。
那農民就不理解了,為啥呢?為啥這地就是你的了?為啥我們的拾穗權放牧權就沒了?
在比如說,村社公地。
荒地、牧地、場地等等,這些,所有權,既是貴族的,也是村社的,還是農民的,還是國王的,你說不清楚這些公共土地是誰的——要注意,既不是集體的,也不是國家的,法國國王敢說地是國有土地,能讓貴族把頭剁下來。
資產階級是反對這種公共土地的,認為這樣,明顯妨礙他們經營。
93年,真正私有制建立起來後,對於一些土地,法權是這樣追朔的:比如說村社公地,這根本就不歸貴族所有,但是這200多年不斷被圈占,這根本不是你們的。
所以,雅各賓派是可以從私有制的神聖的角度上,為自己分地土改辯經的:比如貴族的土地分給農民,不是說在破壞私有制,而是說,這200多年來,這些貴族把不屬於他們的公地給偷走了,這本來就不是貴族的,這怎麼能算是違反私有制的神聖原則呢?只是向上追朔了200年而已。
《拿破崙法典》說:所有權,是對物有絕對無限制的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93年在法國、在歐洲的偉大意義,在於確定了真正的私有制,解決了法國「理論上、法理上,沒有人,包括國王在內,擁有一塊產權明確的,真正的、自己有全部所有權的土地」的問題。
私有制的概念,這才逐漸在歐洲徹底的深入人心。
那麼,在大順,存在這個問題嗎?
你的地是你的,我的地是我的。大順的百姓,不知道啥叫私有制嗎?還是不明白,自己只要有地契,就對土地擁有絕對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