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二四三章 事已畢(下)_頁3
更新:09-17 02:22 作者:望舒慕羲和 分類:軍事小說
人都受益。」
「那麼,真得有個標準。」
「在這個標準下,有些變法,是利天下而損一些人;有些變法,是損天下而利一些人。」
「那麼,這個標準該怎麼算?」
「我是不怎麼學周禮的,所以這些事就和周禮不同。按照周禮去變法,接近的便好、遠離的便壞。」
「可按照利去變法,有的人得利、有的人受損,那麼就算以『利天下』為正確。那麼,又怎麼評價那些是利天下、哪些是名利天下而實損天下呢?」
「或者說,你們覺得,這些年的變法,利益受損的百姓,從運河到兩廣,所受損者不下五百萬。你們覺得,這些變法,是有利天下的嗎?」
雖然談利,但大順畢竟還是個講傳統的王朝。哪怕是王安石變法的時候,最起碼在道理上,那也不能直接說為了充實國庫,而是得說這是符合利於天下的、或者貼近周禮的。
實際上,大順可能已經沒有機會走「托古改制」的道路了。換句話說,修改儒學經典、亂解周禮制度,從而讓「變法」獲得「貼近聖人」的合法性,已經不太可能了。
所以,看似劉鈺在談「利」。
實則,其實是在覺得自己該做的事基本做完了後,詢問一下這些被他潛移默化並不太深的大順官員一些事——是否具備了一種隱約的進步的、或者解放生產力的三觀評價體系,來評價一些事?
因為,至少就劉鈺這些年做的事,如果想要獲得「正確」,那麼只能依靠唯生產力的評價標準,才能輪得到一個「對」字。
既不符合復古儒學、不符合周禮制度、不符合耕者有其田的私有制下的天然正確、更不符合之前的儒學體系,那麼,怎麼才能說這些年的變革是「對」而不是「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