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會演戲啊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牌小事_頁2
更新:11-01 08:01 作者:小時光戀曲 分類:都市小說
場合把同一件大牌穿第二次,無論你怎麼心疼花銷,也是如此。」
「劉天仙就是穿了又穿,還混穿,讓她被人嘲笑了我們才剛開始,千萬不能蹈她的覆轍。」
方沂:「試試?」
「巴寶莉和迪奧的風格,相差很多哦?而且,他們的簽約非常難拿。迄今為止,只用過英籍藝人艾瑪沃特森。連法國人,美國人他們也看不上。」
方沂堅持說,「試試吧。」
助理把那套風衣遞到方沂面前,他抓著披自己身上,棕黃色的呢子大衣確實顯得嚴肅且單調了,而檯面上有一條鉑金鑲鑽胸針,方沂把它別在胸口。
如同畫龍點睛,令人眼前一亮。
真姐碎碎念道,「胸針是tiffany的這倒還沒什麼,主要是裡面的西裝,分屬兩套大牌,可能兩頭不討好。」
目前,藝人簽約某家大牌後,幾乎從頭到腳,連領帶,連紐扣,都要是同一家品牌,合同規定如此嘛;而在簽約之前,當然可以由著性子自己搭配了,又不犯法。
但是,顯得很裝大啊。你這麼搭配,意思是你比設計師牛逼咯?靠譜一些的法子,是連續在重大場合穿同一個品牌的服裝,「釋放出善意」,以及該大牌在國內國外的時裝周,要打飛的跑過去看,採訪中表達對大牌的崇拜之情。
這樣持續的舔半年,一年之後,如果藝人本身不拉垮,是可以混個品牌大使什麼的,從此穿衣服不用自己掏錢了;再混個兩三年,廠商在那一群買得起大牌的核心用戶手裡收集到信息,發現藝人確實存在正面作用,就會考慮給代言約
大牌,是維繫人身份認同,自我區別於其他人的心理標誌,如果隨便拉個人上去代言,這套衣服便也作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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