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神探(朝陽警事) 第七十章 跟張貝貝有關!_頁2
了,一臉不解地說:「就見過兩次,第一次是她去江二虎飯店鬧事,帶到警務室調解的;第二次是被江小蘭、江小芳姐妹辱罵毆打,我把她們帶到村辦公室請張支書和解主任一起調解的。結果雙方分歧太大,都不退讓,不願意接受調解,只能走程序。」
「好好想想,到底接觸過幾次?」鄒競男猛地抬起頭,目光前所未有的嚴厲。
「想起來了,應該是三次,後來治安大隊和房管局一起處罰朝陽村違反暫住人員管理和出租房屋管理規定的村民,我跟她在處罰現場見過一次。她不是繼承了她舅舅的房子麼,她也是房東也被罰了。」
「罰多少錢?」
「不清楚,全村兩百多戶好像就張支書、王村長和家裡有人在區里上班的陳阿姨家沒被罰,其他人都被處罰了,雙重處罰,我就記得第一批接受處罰的兩個村民被罰了多少錢。」
鄒競男緊盯著他看了十幾秒鐘,又問道:「不知道沒關係,先說說你是怎麼按程序處理江小蘭、江小芳姐妹毆打張貝貝,怎麼對她們辱罵毆打張貝貝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
「我還在試用期,連執法權都沒有,我怎麼處罰她們?」
難道是那兩個潑婦在搞事,韓朝陽想想又說道:「我跟她們說房子是房子的事,打人是打人的事,一碼歸一碼,房子到底應該由誰繼承,有爭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讓她們去法院打官司,這不歸我們公安管。但辱罵並毆打張貝貝我們公安不能不管。
就按程序給她們做筆錄,讓她們簽字摁手印,完了打電話向我師傅也就是我們社區隊警長楊濤匯報,讓張貝貝先去所里找辦案隊開證明去做傷情簽訂,讓江小蘭、江小芳過幾天去所里找楊警長接受處理。」
「為什麼找楊濤處理,治安案件不是應該移交給執法辦案組嗎?」
「是應該歸辦案隊管,那幾天所里忙著到處抓假證販子,辦案隊忙不過來,別說社區隊,連防控隊的民警都要辦案。」
「楊濤是怎麼處罰的?」
「這我就不知道了,把筆錄材料和張貝貝提供的視頻證據送到所里之後我就沒問。」
「筆錄材料和視頻證據交給誰的?」
「內勤陳秀娟,那天我師傅不在。」
「有沒有就這起治安案件跟你師傅說過什麼。」
「沒有,我忙他更忙,筆錄上寫得清清楚楚,還有江小蘭江小芳打人的視頻,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也沒什麼好說的。」
……………
ps:兩章同時更新,不再想什麼數據了。
這會兒正在去蘇州的路上,接下來幾天要參加一個培訓,只能保證不斷更,字數可能沒之前多,懇請各位書友見諒。
再次作揖求饒,我們是很嚴肅的警察文,本章說和書評區不能再刀片滿天飛了(淚奔)
真的很抱歉,請大家看牧閒上架之後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