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農莊 第二百五十六章 會狗叫的不明生物_頁3
更新:11-14 19:24 作者:葉公好龍A 分類:都市小說
凌不得不慎重一些,還是在狼叼岩周圍看一看比較好。
狼叼岩是,附近幾座山頭的最高峰,雖說沒法和深處的大山相比,也並不陡峭,但通過以前的經驗來看,狼是比較喜歡走這裡的獸道的。
以前村里鬧狼的時候,狼叼了牲口和小娃子也是會徑直朝這裡逃竄。
不然這裡也不會以狼叼岩來命名了。
「這裡也有一處狼糞,加上前邊的,總共加起來有個七八處,不算是大狼群。」
陳凌走到狼叼岩高處,這裡山風吹著,狼糞的風乾程度更加徹底,腳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還是小狼群,最好是別來,來了就有你們受的。」他輕聲自言自語。
老丈人給的藥方子,以及金門村老獵戶給的藥方子,他在洞天的輔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時候點上火,光憑煙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著,倒是給他發現一處適合種參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處,有一個類似於石台的地方,雖然並不大,僅有兩尺見方,但上面已經生長了些藤條類植物,土壤留存條件是比較好的。
又是東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陽光照,地勢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時間就會過去,非常附和人參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陳凌拿了三顆參种放進去,灑上靈水之後,很快就長出了三株細嫩的參苗,綠油油的,每株長著三四片葉子,隨風搖晃。
人參這玩意兒,通常是三年開花,五到六年結果。
生長過程較為緩慢,陳凌種下去後,留了記號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過於險峻難行的地形,他就用靈水和泥,把種子包好,讓二禿子飛過去,帶到合適的地方。
「這傢伙,我這相當於在埋寶貝了啊,以後都能給子孫後代留一份地圖了,啥時候沒錢用了就過來挖參。」
陳凌頗為好笑的想著,隨後又覺得自己種參的地方頗為危險。
就沿著狼叼岩往下走。
一路上見縫插針,發現好點的地方就把種子埋下去,簡單催生出來。
等種的差不多了,他就把洞天裡繁育出來的人參種子交給二禿子幾枚,讓它飛到遠處的山裡,隨緣播撒。
這個工作是長期性的,適合二禿子來做。
不然,秦嶺這麼大,總不能連山參都沒有。
參這東西生長條件苛刻,過程緩慢,沒他幫助,以後怕是很難再出現了。
把二禿子放出去了。
陳凌緩緩行入一道幽深的箐溝,周遭竹木叢生,蚊蟲極多,他便把山胡椒從洞天取出來幾株,揉碎了用枝葉灑在自己和小金的身上。
一瞬間,蚊蟲全部敬而遠之。
「嘖嘖,這驅蚊效果,簡直無敵了。」
陳凌滿意的拍拍手,拿出藥鋤,開始準備挖藥。
上次來的時候,他們翁婿兩人在這裡留了記號,深處有一片天門冬生長。
正好趁著種參的時候,過來挖走,不挖的話也是浪費。
「汪汪~」小金正不舒服的甩著毛髮,突然前方又出現了奇怪的狗叫聲,還伴隨著穿林踩葉的嘩啦啦響聲。
這次陳凌聽得無比清晰。
他就急忙放緩腳步,隨後看了看小金,見它滿臉不以為然的樣子,知道並無安全威脅,所以一人一狗就輕手輕腳的摸了過去。
然而,也不過走了四五步而已,陳凌剛把一片竹叢輕輕撥開,就毫無準備的與一隻奇怪的東西來了個親切的對視。
竟然是一隻體型碩大的赤麂,正在歪著腦袋,目不轉睛的盯著他。
像是在盯著一個貿然闖入自己家中的竊賊。
赤麂的赤自然是紅的意思。
名副其實的,它的皮毛好紅,像黃昏的火燒雲,讓人一眼難忘。
體型也比麂子大了好幾圈,就彷佛一條大狗一樣大。
「汪,汪」
被陳凌注視了幾秒,它才一下子驚慌的叫著爬起來,一熘煙的沿著南側一條陡峭的獸道跑上坡去了,身姿矯健靈巧,直上直下的險要地勢對它來說彷佛如履平地。
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