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夢幻年代 第一百四十八章 人品高於藝品(下)(第二更)_頁2
更新:09-15 22:07 作者:油炸大金 分類:其他小說
,老潘fiop之後,很多戲都是靠著身邊幾個好友支撐。
比如:他之前的經紀人陳祉兮擔任製片人的兩部電影《怒放之青春再見》和《唐人街探案》,孔二狗導演的《大嘴巴子》,路川投資的《脫軌時代》,《脫軌時代》的導演五百又是《白夜追兇》的監製…
這才有了潘悅明的翻紅。
沈夢溪直接插手,邀請老潘擔任《鬼吹燈》的男主角!
好吧,這真的是『只要你喜歡潘悅明,我們就是自己人』現實版了…
沈夢溪乾脆發了第三條微博:
「一直以來外界對娛樂圈都有很多不實報道,有很多非議,這個很正常,娛樂行業本身就是蓋歐曝光率的行業!」
「藝人作為圈子最直接的受益人,應該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不要求你們德藝雙馨,至少要遵守基本刑法,遵守公眾認知意義上的基本公序良俗!」
「藝人明星,應該是那種積極向上,客觀努力的形象,作為公眾人物就應該正確的引導大眾。」
「嗑藥的、td的、出軌的,凡是沾惹到這些的藝人,他們的作品,一律不許出現在土豆視頻、嘉禾院線!」
「我們國家不缺演員,沒有演員是不可替代的,為什麼要用劣跡藝人?」
「現在還是我在提醒,等有一天總局頒發劣跡藝人封殺令了,就不是土豆視頻一家了,所有電視台禁止播出!」
發完微博,引發軒然大波…
『你管的太寬了吧!』
『人非聖賢,疏能無過?這樣做等於一棒子打死好多人!』
『作品跟人品應當分開了看!』
真尼瑪無語,沈夢溪忍不住回復了一句:「我們對藝人的包容度太高了,作為有巨大影響力的公眾人物,自己不愛惜自己的名譽和前途,做出了影響極惡劣的行為,會對社會上的年輕人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公眾人物的好處是能得到更多的關注和利益回報,但是相對的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規範更加注意,這本身就是公平的。」
「人家一部戲拿幾百萬、幾千萬,沒要求他成為聖人,已經很寬容了,讓他們遵紀守法怎麼了?」
「至於各大製片方,建議大家自查一下,畢竟『總局歷來倡導廣播影視從業人員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風;倡導廣播影視文藝工作者追求德藝雙馨,通過優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會上傳播正能量』…行了,這只是夢溪傳媒的做法,反正土豆視頻、嘉禾院線影響不了大局…麻煩大家關注一下《長城》,下禮拜,我們要去戛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