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警局打副本 第四十八章 6·12案_頁2
好,一槍撂倒。
新聞里經常報道:某某全國散打冠軍,在與鄰居家發生爭執時,被鄰居亂刀砍死。
「我早晚能當上警察,其實也沒那麼急,倒不如先說說什麼事。」
「好,在說這件事之前,你先簽下保密協議,這件事,不管你最後做不做,都不能對第二個人提起。」
李想知道警隊的規矩,於是爽快的在保密協議上簽了字。
「下面我來說一下6·12案初步情況,案子發生在金嶺市,起因是醫院收治了三名生命垂危的病人,但都因搶救無效死亡,症狀符合麻醉類藥物過量使用所致,醫院隨後報了警,金嶺市緝毒支隊經過半年偵查,終於端掉了一個窩點,查獲新型d品一箱,總重19.8千克,捉獲犯罪嫌疑人共計12人,繳獲毒資98萬元。」
李想心中一緊,果然是d品案,公安幹線上人才濟濟,能讓省廳緝毒局的領導親自來靖海市找自己,顯然不是一般的有難度,姑且聽他說說,如果實在太危險,大可以選擇不干。
他還沒活夠,而且身懷系統,他的未來註定大放光彩,沒必要在前期就各種浪,在沒徹底成長起來,還是猥瑣發育比較好。
「其中有一名頭目,叫馬業林,經查他的貨源來自本地龍頭企業寶龍集團,寶龍集團是金嶺的明星企業,產業支柱,其經營範圍涉及能源、化工、房地產,文化娛樂等產業,沒有確切的證據,警方也不能隨便調查。」
「經過我們政策攻心,馬業林同意配合警方行動,12月1日,警方帶著這個污點證人在約定地點接上了頭,並且約定了交易時間、地點和數量,本以為這次終於能掌握寶龍集團的犯罪證據了,沒想到,在最後交易時刻,警方被耍,對方的交易物是明礬,意識到行動失敗的警方立即收網,但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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