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發生前[快穿] 第1260章_頁2

更新:11-29 05:50 作者:莫向晚 分類:玄幻小說

其中,城主大概是個例外。

    「回來了,我的孩子,你的表現很不錯,真的,那可真是個厲害的大個子,咱們不能拖延時間,給他喘息的機會,乾脆利落,血色噴泉,孩子,你可真令我驕傲。」

    金甲城的城主是個大胖子,挺起的肚皮如同孕婦八個月那麼大,還一定要是雙胞胎。

    寬大的金腰帶上鑲嵌著很多屬性寶石,不符合對稱美學的色彩和形狀,一定能夠逼死不少強迫症。

    他的臉也肥大得過分,拖下來的臉頰肉幾乎要垂到肩膀上,一頭棕色捲髮脫落得只剩下耳側和後腦勺的部分,光禿禿白生生的頭頂帶著一個小王冠,金色的,屬於金甲城的小王冠,上面依舊點綴著不少的寶石。

    胖,但腳步輕盈。

    洛維斯剛踏入城主府的大門,對面座位上的城主就飛一樣的跳了下來,來到洛維斯身邊兒拍著他的胳膊誇獎他,城主的身高不如洛維斯高,所以拍不到肩膀,只能拍胳膊了。

    他的臉上堆笑,說話間就帶著洛維斯往裡走,一路都是各種各樣的美女在笑看著他們,有的美女已經找到了男人,正在男人的身邊兒輕語,為數不多的休息時間,值得這些男人抓緊享受這甜蜜的芬芳。

    有幾個美女看著洛維斯的眼神兒有著某種企圖,洛維斯甚至不知道這些美女之中誰是原主的母親,這可真是個難題。

    洛維斯的房間就在二樓,所有的城主府繼承人,約有十五個,都在二樓,他們這十五個是城主府出生的孩子中積分最多的十五個,排名就是他們的繼承權先後次序。

    原主是比較靠前的,這次之後,他的積分應該能排到第一,無怪城主這樣熱情了。

    作為城主的特權是有的,比如說輪到他競技的時候,他可以選擇別人代替,這個別人就是他掌有支配權的那部分人中的一個,一般來說,城主會通過積分選人,即積分最高的作為他的代表參戰。


    如果對方獲勝,城主無疑擁有所有戰利品和獎勵的分配權,如果對方失敗,那麼城主下一次競技就不能再選擇替代者,必須自己參加。

    顯然,對城主來說,競技場也沒有多麼寬容。

    能夠比一般人好的就是,城主的參戰是一萬個小時一次,即四百多天,一年多的時間,比起按照小時生活的,每次拼殺只能休息一兩天的人來說,城主的休息時間顯然多了不少。

    還有一次代替參戰的機會,生存率提升不少——

    「我的孩子,你的能力十分出眾,這一次,我準備派你參戰,應對烏雲城的城主,那可是個陰險的傢伙,你要小心,他這次自己參戰,一定準備了不一般的裝備,我覺得你需要更多…    …」

    一進入洛維斯的房間,城主就迫不及待地說了這些,他一揮手,一串光團直接出現在洛維斯的房間之中,幾乎要堆滿半個屋子。

    「快看看,孩子,看看這些有沒有你需要的,還有二十個小時,一定要組合出最強的裝備,一定要贏。」

    這怕是有幾十個光團,加上他原來有的,排列組合,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弄出最合適的?

    洛維斯都沒顧得上看被妥善放在柜子上,自己在黑色通道脫下來的東西,就開始一個個查看光團,城主就在一旁笑眯眯看著,隨時準備提出意見的樣子。

    因為勝利者會獲得失敗者的全部,如果失敗者在上場之前考慮到可能會失敗,就可以把自己的東西寄存在城主府中,如果成功回來取走,如果失敗,留給城主府也好過留給殺死自己的人。

    洛維斯毫不懷疑,這麼多東西絕對都是已經寄存的死物,而城主的蹲守,除了提出意見之外,也可能是捨不得全部給出,畢竟如果洛維斯輸了,他就是資敵了,下一次親身上場,就可能面對穿著自己裝備的敵人,這可不是太令人憤怒了嗎?

    本來還想著先跟城主談談那本手冊的事情,但見城主如此重視這件事,便把這件事放在了前面,一個個光團觸摸下去,再根據記憶里原主的能力,洛維斯選擇的範圍很大,增添防禦當然需要,增添攻擊力當然需要,其他增加修為的也先試試。

    眼看著洛維斯捏碎的光團越來越多,城主急忙說:「別著急,先試試,若是不行,洗了再試,不是所有的裝備都能相容的。」

    那副生怕洛維斯把好東西都帶走的心疼樣子,讓人覺得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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