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很荒謬,她雖然不愛江猛,但是她知道江猛對自己很好,她不能對不起江猛,步雲初當機立斷的就拒絕了步母的這個提議。
可步母見步雲初不同意,立馬就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在家裡鬧開了,步父更是氣的要從床上爬起來教訓步雲初,步雲初的弟弟也在旁邊數落著步雲初自私,想要步家斷後,步雲初後來因為一時心軟,便犯下了不可彌補的錯誤。
最終,她答應了步母的提議,和鄰村的一戶人家換婚。
那時江猛正好應徵去了軍隊,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家,步雲初就是趁著那個時候,住進了換婚的那戶人家裡。
而步雲初的弟弟,也順利的娶到了媳婦兒。
江猛這一走,就是三年,在這三年裡,步雲初不僅幫換婚的那一家生了一個胖兒子,甚至為了自己另一個弟弟,又和另一家換了婚。
這三年,步雲初一直徘徊在兩家人之間,一個月住這一家,一個月住那一家,日子倒也過的平靜,沒出什麼岔子。
可是,江猛突然回來了,這個平衡,如同被一個重物毫無徵兆的闖入給打破了。
江猛在得知了自己的妻子,在自己不在的這段時間裡,先後在兩個男人家裡生活,氣得當時都要發瘋了,但最終江猛沒有動手,他只是收拾了自己的東西,永遠的離開了那個他想了三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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