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的罪證 第十六章 真正的含義_頁2
更新:06-14 06:04 作者:凌若風飛 分類:其他小說
噴了出來。
葉翊輝見狀連連道歉,那人才又嘟囔了幾句重新坐了回去。
葉翊輝這邊也重新坐了下來,只是此時的他心緒滿是激動。
他之前光想著自己不是警察,就沒辦法對畢蓋鱷展開調查。
這種想法,讓他覺得自己只能回到ab市,
老老實實等六個月後看能不能重新回到警察崗位。
但如今想想,為什麼要如此消極呢?
從哪裡的跌倒的,那就應該要從哪裡爬起來才對,
比起被動的等待覆職,他更應該自己去爭取!
雖然這麼做的風險也是很大的。
如果被停職期間再被畢蓋鱷舉報的話,不用想,停職能直接給變成革職!
畢竟停職期間的他,其實是沒有執法權的,
真要追究起來,就不是之前的違規,而是直接違法了!
可那又如何?
如果說一開始他還只是因為對方身上的顏色和自己的觀察,認為畢蓋鱷是兇手的話,
那經過昨天的一些事情,他可以確信畢蓋鱷肯定就是兇手了。
能說服鍾立國的證據沒有,但說服他自己的證據已經足夠了!
既然認定畢蓋鱷就是兇手,
那他作為一名警察,即便是被停職處分了,難道就沒有責任去做些什麼嗎?
違法的事情的確是不應該去做的,
但如果說因此看著畢蓋鱷逍遙法外,甚至再出現一個受害者,
他身為警察的職責和義務又在何在?
警察警察,雖然聽起來只是在說一份職業的名稱,
但這兩個字真正的意義,難道不是用來表明保護民眾安全的信念嗎?!
如果為了自己的以後的職業前途,卻放棄了這種應該堅守的信念,
那他還怎麼去面對警察這兩個字,又怎麼去面對自己的父母呢?
想到這裡,葉翊輝趕忙是叫停了正要關門發車的司機,
然後在售票員說現在離開,票錢也不退的話語中下了車。
車票錢固然有些心疼,不過現在對葉翊輝而言,那些都不算什麼!
先前被停職檢查六個月的沮喪和落寞,在他想通了後全都煙消雲散了!
現在的他,有的只是鬥志!
同天的中午,葉翊輝再次出現在了「閃達集團」對面的便利店裡。
他這回帶著棒球帽,頭髮齊肩,穿著格子衫牛仔褲,臉上還有山羊鬍,
再配上背著的相機包,和手裡拿著長焦的單反,看起來像是名攝影師。
掏出手機給自己拍了一張,確認偽裝的連他都看不出來自己了,這才放心下來。
買了杯咖啡喝了提提神,昨晚一夜沒睡,他也有些乏了。
在便利店裡坐了十多分鐘,手機響了,是定時在2點整的鬧鐘響了。
趕緊打開手機里早就提前加載好的網頁,
看到顯示的直播畫面里,畢蓋鱷正站在講台上,侃侃而談。
看到畢蓋鱷的確在葉翊輝心下稍微鬆了口氣。
一晚上沒見,他還想著怎麼找人呢,
發現看穿你了給的資料里顯示,今天下午他們有一個公司招生說明會。
雖然趕上特殊時期,為了安全考慮,本來預定上千人到場的說明會臨時更改。
變成了抽選100人參加線下活動,但線上同步直播的方式進行。
這還真是要感謝科技的發達,要不然就憑他現在沒有任何支援協助的情況,
要想不被畢蓋鱷察覺,還能知道他人在那裡,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閃達集團」的大門就這麼一處,不管走路還是開車,誰進出都要經過這裡。
作為正對大門的便利店,是最佳的監視位置。
知道了畢蓋鱷在公司,葉翊輝也不著急,默默地在這裡等著,
一直從下午等到了晚上十一點,
連晚飯甚至是夜宵都在便利店解決了,卻還沒等到畢蓋鱷。
葉翊輝開始有些著急,他懷疑莫非畢蓋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