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風雲 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

更新:06-15 21:51 作者:閃爍 分類:軍事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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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了拖累,兩名特種偵察兵在叢林中如魚得水。

    雖然李承志仍然把談愛民當成新兵看待,但是在體力上,談愛民並不差,不見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鐘,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腳步。

    「怎麼停下來了?」

    「你發現沒有?」

    談愛民有點驚訝,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軍沒有追上來。」李承志仔細傾聽了一陣,說道,「不對,你聽到沒有?有人在追趕我們,只是人數不多。」

    這時,談愛民也聽到了從後方傳來的腳步聲。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還在數百米之外。

    「媽的,肯定是政府軍識破了我們的伎倆,只派了一小股部隊追擊我們兩個。」李承志迅速檢查了一遍彈藥。「你還有多少子彈?」

    「一百多發,足夠用了。」

    「我們繼續前進,還是繞回去?」

    「繞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軍在追擊我們,那麼政府軍的大部隊肯定去對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長出口氣,「繼續前進,我們肯定能逃走,但是無法保證易老大他們能夠擺脫敵人。如果我們返回,將有很大的危險。」

    「老李,我不怕死。」

    「是嗎?」

    「雖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種偵察兵,在我……」


    「有你這句話就行了,就算要死。我們也能做個伴。」李承志把重新裝好子彈的狙擊步槍背到身後,拔出了戰鬥手槍。

    談愛民使用的是自動步槍,沒有必要動用手槍。

    與飛行員的自衛手槍不同,特種偵察兵配備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徑槍彈的大威力戰鬥手槍。

    事實上,也只有陸戰隊的特種偵察兵使用這種口徑的手槍。

    陸戰隊特種偵察兵使用大威力戰鬥手槍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大戰期間,即當時登陸美國本土的陸戰隊在戰鬥中繳獲了大量美軍的m1911a1式自動手槍,雖然很多成了陸戰隊官兵的個人戰利品。但是部分陸戰隊官兵在戰鬥中使用了繳獲的手槍,發現其威力比陸戰隊標配的九毫米手槍大得多。

    當時,陸戰隊的手槍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貝魯姆手槍彈。

    這種手槍彈來自德意志第二帝國。在各項性能上都要比中**隊之前使用的七點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槍彈好得多。

    只是,跟美軍的零點四五英寸手槍彈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實戰中。九毫米手槍彈往往難以做到一擊斃命,需要連續射中目標兩發、甚至三發子彈才能讓目標喪失活動能力。戰鬥中,很多陸戰隊官兵都發現,在必須使用手槍的時候,他們的手槍並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軍的m1911a1式手槍之後,陸戰隊官兵簡直是愛不釋手。

    原因很簡單,這種手槍的威力極為巨大,只需要擊中目標一次,哪怕沒有打中要害。也能讓目標喪失活動能力。

    在莫比爾的一場戰鬥中,一名陸戰隊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鐘的時間內擊斃了沖向他的五名美軍,而這把手槍的彈容量只有六發。也就是說,基本上是一槍就擊斃一名敵人。

    戰後。陸戰隊專門對m1911a1做了測試。

    顯然,測試結果讓陸戰隊對配備的手槍極為失望。

    可惜的是,陸戰隊沒有足夠的資金來開發新式戰鬥手槍,而且九毫米手槍彈還是衝鋒鎗的標準彈藥,庫存量極為巨大,陸軍與陸戰隊都不可能為了一種手槍。把數十億發子彈給廢棄掉。

    結果就是,陸戰隊只能對m1911a1進行改進,少量採購提供給特種偵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陸戰隊才獲得了一份特別撥款,即為特種偵察兵採購一種使用新式槍彈的大威力手槍。

    最初,陸戰隊依然打算採用零點四五毫米口徑的手槍彈。

    不管怎麼說,這種手槍彈在世界範圍內分布得極為廣泛,有二十多個國家裝備,且性能完全能滿足陸戰隊的戰術要求。

    只是,招標中,一



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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