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傳奇導演 第454章 改編權(求訂閱,票票)
更新:01-14 09:58 作者:血流三千尺 分類:女生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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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後面,史蒂芬-金是越看倆人越舒服。筆硯閣 www.biyange.net
大作家也是人,也是俗人。
他甚至40多歲正當紅的時候還在某本雜誌的專欄里寫道,自己想成為馬克-吐溫式的作家,而不是所謂的恐怖作家。
他積極的擁抱影視圈子,一開始是因為多賺錢,後來是因為享受,享受自己的小說改編成影視劇時受到觀眾們的讚譽。
他也見過不少導演,票房賣座的、傲氣的、有文氣的......
但都不像萊曼這般。
怎麼說呢。
言語恭敬、姿態得體,對自己很是尊重。
他其實看不慣的是一些導演明明是來求電影改編權的,卻偏偏仿佛是給他面子一樣,或者就是見面拿錢砸。
他不缺財富了,他也不喜奢侈。
比起財富,他更想追求名聲。這也是許多老輩人思想一致的地方。
錢賺夠了,就想追尋「留名」。
恰巧,萊曼也是猜到了這些。
一番合適的應對,史蒂芬-金態度太好,心下對萊曼想拿到《迷霧》的電影改編版權已贊同了一大半。
他帶著笑,往上抬抬眼鏡,對萊曼點頭道:「我會跟他們打招呼的,你是想這兩天就定下來嗎?」
萊曼的語氣裡帶著點興奮,「多謝先生,我會好好拍攝《迷霧》的。」
史蒂芬-金對萊曼越看越是順眼,眼睛笑眯起來,「有什麼疑問的,也可以找我聊聊。這是我的私人電話號碼。」
他從小桌一側的抽屜里拿出一張名片,上面很簡潔,只有一串數字,其他什麼都沒有。
萊曼恭敬的接過,道謝兩聲。
此時,塔比莎又走了過來。
萊曼見狀也是很有眼力見的主動告退道:「我與先生一見投緣,本想多聊幾句,但時間卻也不早,叨嘮不便,日後若得空閒,再來當面請教。」
陀螺這時候已經從迷弟狀態清醒,看著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基本談妥小說的電影改編權,已經明白萊曼拿到了想要的東西。
雖然他沒有萊曼那般說瞎話的本事,但禮貌卻是不缺。
當下便跟著客套一番,從別墅里退出。
他一出來就有些感概的說道:「什麼時候我也能改編史蒂芬先生的作品啊。」
「你想,就可以過來談。」
「但我不知道拍什麼,一點頭緒都沒有。」陀螺有些失落。
拍完《地獄男爵》後,他又進入了空窗期,空閒的時候也在思考新作該往哪個方向發展。
「哈哈,那你還是先搞定《行屍走肉》吧,剩下的慢慢想。」
「電視劇有什麼難的,你們劇本都寫出來了。」陀螺不屑道。
他跟一般的電影導演一樣,不太看得起電視劇的創作。
好吧,萊曼也看不上。
要不是能賺錢,他肯定不會有拍劇的想法。
「你有信心就好,別忘了,電視劇的投資也有你工作室的一份。」
《行屍走肉》的初期投資1000萬,第一季的總投資大概不會超過6000萬,其中陀螺本人加他的工作室一共占了預算1200萬,康斯坦丁影業等投資方占了1800萬左右,剩下的則是螢火蟲影業出資。
不過,分配比例並不完全按照投資比例來。
主要還是螢火蟲影業和拿到播放權的電視台共同分配大部分的收益,剩下的投資方和主創團隊能吃吃肉,小演員和幕後的一些拍攝團隊喝喝湯。
再加上劇集的本身就很有影響力,也不缺宣傳熱點,萊曼對演員陣容的要求就兩點:
一,形象合適。
二,片酬便宜。
總結一下就是,有實力但薪酬不能高,降低拍攝成本。
選角的工作萊曼已經通過各家經濟公司散布了出去,第一道門檻就是這些經紀公司內部挑選,然後才是基於各種條件,確定角色的匹配度。
最後,才是萊曼、陀螺帶著喬納森、瑞恩等人決出最後一輪,多注意演員的薪資需求,不超出拍攝的演員預算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