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之路 第四百六十四章 勞資雙方的博弈_頁2
更新:09-06 22:40 作者:白色十三號 分類:都市小說
最初墨菲收購版權也是不想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但現在麻煩出現了,斯坦頓工作室的影片完全可以不按照自傳走,而是變成依據事實改編。
至於其中的度,他的律師羅伯特對娛樂法研究極深,像往常那樣繼續擔任未來劇組的法律顧問,自然會儘可能的避免雷區。
既然打定主意要推進這個項目,墨菲也讓羅伯特提前做了針對性的預案,這方面主要是針對喬丹-貝爾福特可能會帶來的麻煩。
在美國的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找製片公司麻煩無非就是那些固定的套路。
首先是誹謗罪,改編電影虛構或不當使用了對當事人產生負面作用的情節,如婚外情、吸毒等,使得當事人感到自身名譽、社會地位受損,便構成誹謗罪。
其次是隱私權,為了使故事內容更加豐滿,也為了吸引觀眾,改編電影通常會加入許多當事人不為人知的信息,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了其不願公開的信息,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則構成侵犯公民個人的隱私權。
墨菲在編寫劇本時,就儘可能的躲開這些雷區,如果喬丹-貝爾福特真的做些什麼,也不會坐以待斃,就像總有人跳出來說大賣影片侵犯自己的版權一樣,好萊塢在這方面也有系統的舉措。
誹謗指控針對的是虛構的情節,真實事實顯然是對誹謗的抗辯,美國憲法給予『真實的言論』以特權保護,只要證明電影中的情節是真實的,即可豁免誹謗責任。
以言論自由實現隱私豁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做出了規定,電影作為一種表達言論的方式,自然受到其保護,如果一部電影使用的素材源自公共記錄,如新聞報道、公開信息、官方登記信息等,其創作就不受到約束。
還有,如果一部影片能拿到報道某件事的記者的授權,同樣具有合法的版權。
這些足夠羅伯特這個經驗豐富的律師做出合適的安排了。
喬丹-貝爾福特的登門,無疑意味著墨菲與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的談判正式破裂。
在好萊塢,如果原作者強烈要求的話,很多導演願意做出讓步,但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顯然沒有意識到墨菲並不在這一行列當中。
就算沒有喬丹-貝爾福特,墨菲也不可能與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合作,他那超高的片酬就是最大的阻礙。
墨菲的導演片酬讓很多好萊塢製作廠趕到頭疼,但他拍攝的影片總能給予投資者更多的回報,因此並不缺乏合作對象。
明星們的高片酬則讓好萊塢背如芒刺。
如今的墨菲不止是個導演,還是個投資人,去年藉助經濟危機的機會投資了多部影片,斯坦頓工作室更是一直在與其他電影公司合作《電鋸驚魂》系列和《權力的遊戲》系列,演員的高片酬同樣讓他頭疼。
《電鋸驚魂》系列還好說,一個主要角色不會存活太久,《權力的遊戲》卻不同,這部劇集捧紅了很多演員,也讓這些演員成為各自角色代言人,隨之出現的就是每一部大熱美劇都無法避免的大幅度加薪問題。
像傑西卡-阿爾芭和瑪格特-羅比這些演員,每一集的片酬已經上漲到了數十萬美元,最新一季的《權力的遊戲》,演職人員的片酬占據到了總製作成本的百分之三十。
但這是好萊塢的普遍現象,甚至是業內的規律,根本不是墨菲一個人就能解決的,那些演員也是人,也有欲望,不可能為了某個出色的角色或者所謂的藝術追求,就傻乎乎的給他免費打工。
這些人還好說,那些如同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般的巨星,片酬才是恐怖。
不過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即便他們的片酬超高,還是有公司樂意使用他們,這就是巨星。
因為他們的名字在「錢說話」的好萊塢具有魔術般的效力,能左右製片廠老闆的決策。說到底,就是一個錢字。有了他們的加盟,投資人願意砸錢投拍,觀眾願意掏錢購票,這完全是市場機制這隻無形的手主導之下的供求關係使然。
正因為此,好萊塢的明星片酬屢屢突破天花板,不但基本片酬高達2000萬美元,而且還要參與票房分紅,少則百分之十,多則可達百分之二十五,令好萊塢芒刺在背,忍無可忍。
比如,排名史上明星片酬榜首的基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