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大文豪 第四六二章 讀書人_頁2
怎麼好意思。」
「沒什麼不好意思的,我平時都是自己做飯,也不會特意給你加菜的,我們吃什麼你就吃什麼。」
沈健笑眯眯地說道,「好,今天嘗嘗你的手藝。」
兩人到了書房之後,張重在書桌上找紙和鋼筆,「這筆還是你之前送我的,我這裡寫硬筆的紙都是普通的紙,我就湊合著用吧。」
「嗯,沒事的,沒有那麼多講究。」進了書房之後,沈健四處打量了一番,看到地上有一堆寫了毛筆字的宣紙,他好奇地走近看了起來。
看到上面一張,他驚訝道,「寫的這麼好的一幅字,就扔在地上?」
正在找紙的張重回頭看了一眼,沈健說的是他昨天晚上臨的一部分《九成宮醴泉銘》,他平時較少臨歐楷,昨天臨了一點,覺得不甚滿意,就隨手扔在了紙堆裡面。
其實他臨帖也很少把臨好的字收起來,一般情況基本都會扔在紙堆裡面。
「沈兄平時也喜歡書法?」張重笑道。
「我中學的時候被逼著練了一段時間,中間斷了就沒再寫過,雖然我練的時間不長,不過這《九成宮醴泉銘》我卻是知道的,這比當時教我寫字的那個教授還寫得好,扔在地上著實可惜了。」
「沒什麼可惜的,不過是幾個字而已,想要寫的時候倒點墨水不就行了。」
張重是覺得這種臨帖的字沒什麼好的,沒什麼記憶點,就算是保存下來,可能過段時間他就會忘了這幅字是什麼時候寫的,寫的時候心情是怎樣的。
如果沒有這些東西,那麼這麼一幅字對他來說也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反而是有時候偶然寫出幾個字來,比如之前給何如初的雄雞圖題字,就算是寫的未必有平時在家寫得好,但是卻意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