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元輔 第137章 以直報怨疏(修)_頁2
放棄已經吞併的國土,這在朝廷文官自信心爆棚的明朝,還是很讓朝臣們不爽的。
高務實就是要利用這種心態,讓他們把這件事的思路引向「打安南,報舊仇」這邊去。
因此這篇奏疏就分成三個層面:
先是論大義,高務實說是遵孔夫子的教導,要以直報怨——莫茂洽這個撲街仔居然敢惹我,那我還不得打回來?揍他丫的!
再是講道理,雖然土司是咱們的臣子,可是他們是直隸官,莫茂洽是外夷官,土司和莫茂洽之間的仇,明顯可以適用於國讎。
最後說好處,既不費朝廷一兵一卒,也不費朝廷一銀一銅,我高某人和廣西土司包打了!而且打完之後,還能給咱們大明報了當年的那點舊怨,這還不好?
高務實這樣的臣子顯然是皇帝最喜歡的,因為只要是他提出問題,就一定不會只是單單把問題報告給皇帝,讓皇帝自己去糾結怎麼辦。
而是隨同問題,把解決的辦法一併提出來,並且這個解決的辦法還特別輕鬆,作為皇帝只需要硃批一個「可」或者「允」、「准」等字即可。
這樣的大事,皇帝居然發現自己只需要一個字,就完全解決問題了,剩下什麼都不用管,全部交給下面就能辦完,那怎能不覺得爽快?要都是這樣的臣子,這皇帝當起來豈不是省心百倍麼?
所以,當外廷有些人還在爭論高務實這個「土司與安南之仇可以比擬國讎」的說法到底有沒有道理的時候,內廷的司禮監已然明確放出風聲來——不花朝廷一文錢就可以報百年前的舊怨,誰反對誰就是別有居心!
這下子外廷就一時失聲了。
沒法子,大明就有這種傳統,對內的事情大家吵一吵沒什麼關係,對外的時候口徑必須統一,而統一的口徑還必須是強硬——就好比後來崇禎實在沒法子了,想和後金議和,結果還只是有這個意思,事情泄露之後也不得不丟車保帥一樣。
連皇帝都不敢承擔對外軟弱的罪名,可見「剛明」不是說著玩的,那是兩百年的傳統。
因此,外廷的爭議就只能到此為止了。
次日,內閣的票擬呈上了皇帝的案頭,意見當然是同意。
皇帝的回覆也很及時,並且用詞非常的有意思:情有可原,下不為例。
其實朱翊鈞是很想直接批覆一個「准」的,甚至乾脆來個「妙極」,不過有些事可以想卻不可以直說,天朝皇帝的調性總要維持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