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世祖 第六十章官官相護_頁2

更新:01-19 03:43 作者:飛天纜車 分類:軍事小說

役中選出。

    鄭衙役首先報上去的十戶人家,立馬就贏得了縣衙的誇獎。

    緊接著,通判衙門有一衙役年不過四十八,但卻沒有等五十歲下來,而是提前休退。

    原因很簡單,兒子考上了秀才。

    朝廷規定,子女有功名者,父母兄弟不得為吏,只能被迫下來。

    齊大勇在縣衙剛出了風頭,立馬就尋覓了機會,湊了一百塊錢,來到了知縣老爺的師爺家中。

    恭敬地進入,笑容滿面地離開。

    果然沒幾日,他就榮升為衙役中的一員,去到通判衙門中做事,成為整個縣城兩百個官吏之一。

    「大勇啊,我不用去南洋了!」張根苗笑逐顏開:

    「你當上正役後,那些債主們主動把欠條還了回來!」

    「不,你還要去!」齊大勇施施然地坐著,喝著茶,淡淡道:「你的名子都報上去了,你若是不去,那我不是遭殃?」

    「我要是遭殃了,你連南洋都去不成了!」

    「嘿嘿,這有啥!」張根苗無師自通般陪笑著:「縣裡與我同名的好幾個,隨便抓個不就得了?」

    此話有理,一旁的老娘和姐姐也附和著。

    沒幾日,鄉里大擺宴席,昔日人五人六的族老,族長們,也笑容可親地參加酒宴,那叫一個親近。

    宴罷,族長拉著他,低聲說道:

    「大勇啊,你是族裡最有出息的,今個要麻煩你一件事了。」

    「您老儘管說,我能辦到的自然會辦!」

    潛台詞,辦不到就算了。

    族長哪裡不懂其意思,從懷中掏出了一袋銀圓,鼓鼓的一袋,五六斤重。

    齊大勇掂量了一下,怕是有一百塊吧!

    「我那個不成器的,平日裡流里流氣,不干正事,前不久去偷了個有夫之婦,被人捉姦了,如今被押到了牢裡了」

    「這要是被流放去了,苦日子可少不了,命怕是要沒咯!你在衙門裡當差,能緩緩不?」

    族長輕聲道。

    大明律,凡通姦者,其丈夫可以當場殺人而無罪,被送到衙門則要杖九十。

    紹武朝新規,非死刑者,一律流放。

    主動遷徙和流放是兩碼事。

    別的不提,流放沒有自由可言,一輩子無法回家,悽慘的很。

    聽到這,齊大勇眼睛一眯,有了主意:「這案子到了三老爺(通判)手中,證據確鑿,變化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疏通一二!」

    「哦?」

    「假冒遷徙人家,本就是要遷入南洋的,就無須再流放了,到時候在南洋待幾年,不就能回家了嗎?」

    齊大勇笑道:「這是我最大的法子了,流放和遷徙,您看怎麼選?」

    「遷徙吧!」族長咬著牙道:「讓他妻兒一起去照顧他,總比流放來得強!」

    翌日,齊大勇上了通判衙門,輕車熟路地找上師爺,花了三十塊銀圓疏通。


    這點小事自然不算啥,張根苗的名字替換成了通姦的罪犯,兩全其美。

    再花二十塊給通判師爺,高抬貴手,睜隻眼閉隻眼。

    人名的替代格外絲滑。

    一切都是那麼的隱秘,誰也察覺不到交易。

    在通判衙門,齊大勇倒是顯得很悠閒。

    一般的小案子,民間都是鄉老,村長或者族老進行判斷,而只有出了人命的大案,才由通判直接審理,一年也不過十幾起罷了。

    通判衙門是緝捕、稽查、獄囚、治安都歸其管轄,一縣的司法工作在握,不容小覷。

    他這樣的差役倒是吃香。

    給囚犯帶點吃喝,讓家屬探望,緝捕要翻時搜查等,都會得到打點,可謂是舒坦極了。

    短短一個來月,他就收得十來塊錢,是俸祿的數倍。

    這日,有人報案,客棧里死了人。

    齊大勇與兩個衙役,仵作,匆匆而出。

    客棧老闆毫不猶豫地一人塞了一塊錢:「幾位公差,麻煩您了!」

    「小事!」

    帶頭的孫老大,則封鎖現場,搜羅證據,仵作直接驗屍。

    雖然衙門的吏員不再世襲,但仵作卻是例外,不世襲也沒人去干。

    「中毒死的,吃了不該吃的東西!」

    說著,仵作指著桌上的粥。

    老孫眉眼一動:「客棧的所有人都抓起來,去聽候老爺的審查!」

    住客棧可沒幾個窮人。

    這下,所有人叫屈不已。

    不得以,只能慷慨解囊,湊了三五十塊出來,才讓其罷休。

    而客棧老闆,與一眾廚師,夥計,被押了起來。

    最後,在無人認罪的情況下,客棧老闆則被定了罪行,屈打成招。

    畢竟通判老爺可不能沒有破案,這是關乎政績的。

    本以為事情就這樣完美結束後,但齊大勇卻得押送犯人去府城,讓府通判進行二審。

    府通判看出了紕漏,但依舊遵從縣通判的批詞,畢竟錢嘛,誰不愛?

    「爾可認罪?」

    「小的冤枉啊!」

    府通判眉頭一蹙,好嘛,還打得不夠:「哼哼,冤枉?」

    又是一頓屈打成招,卷宗做得更完善了。

    逮至省衙時,按察使再覆審之,他察覺到了紕漏:

    「你覬覦客人錢財,又因其調戲你的妻子,懷恨在心,下毒讓其染病在床,不曾想卻用量過度導致其死亡,爾可認罪?」

    「小的冤枉啊!」客棧老闆也是見過世面的,見其著緋袍,立馬知曉是省里大官,連忙磕頭不止:

    「小的妻子大我十二歲,如今都五十歲了,怎會有人調戲老婆子?至於錢財,小的雖不富裕,但好歹家有三五十畝良田,一間客棧,小富即安,哪裡敢亂來」



第六十章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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