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三司使 第二十四章 納彩定婚之禮_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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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不用!娘子只消明日把那製作兩個錫器的錢物拿來就可以!小生還有楊公送的七十餘貫聘金,可以稍作運轉!」
「郎君如何糊塗了?你幾日後到奴家納彩,難道空手去?再說了,這新房修繕、買家具雜物都要用錢,更別提郎君新辦的酒坊了!郎君那七十貫錢,用作安頓新居、開辦酒坊所需之後,能剩餘二十貫就算極好的!」
楊游聽得大汗直流,靠,怎麼把納彩提親之事忘掉?他趕緊在腦子裡面回憶了一下這大唐的婚俗。
楊游發現這大唐婚俗很複雜,要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為內容的六項婚禮儀式,合稱「六禮」。如果不行這六禮,婚姻無效。
不說別的,就是這送禮都要送兩次:納采、納徵。
先是納采:即男方派人向女方送去禮品,表示求婚結親之意。
後是納徵:由算卦的先生卜得吉兆,雙方可以結婚後,男方派人帶著財幣禮物去與女方訂立婚約。
當然,這納采也就隨便送點禮物就可以。不過這納徵以後要立即訂立婚約,是要根據自己的財力送禮才行。自己是大唐的官員,更是不能馬虎。
「娘子,這納采、納徵送多少何適?」
「依奴家看,郎君既然拮据,這納采,準備十匹白練,納徵一百匹白練即可!」
楊游一聽,鬆了一口氣。一匹白練也就五百文不到,加起來,也就五十多貫,不算太多。
「娘子,以後這購買家具、雜物、釀酒坊等所有事物全都由娘子負責!小生再讓鄧三等人協助娘子。這丫環使女,最好是娘子自選,小生就不購買了!」
二人又轉了一會兒,楊游道:「時候不早了,小生送娘子回家吧!」
「嗯!依奴看,郎君不可再繼續住那道觀,否則這馬怎麼餵養?這裡馬廄是現成的,只要買回來床鋪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就可以直接入住。今晚奴和耶娘商量一下,先給郎君安排一個粗手的丫環做飯、餵馬。明日奴再去東市把所需的東西一併買回來就是!」
「那就麻煩娘子!」楊游順便把新房的鑰匙也交給她。
送盧四娘回了長壽坊,分別時,盧四娘只留下了兩隻老母雞,把那裝酒的酒囊解下來遞給了楊游。
回家的路上,楊游心裡很是高興,這盧四娘倒是個不錯的女人,雖然可能會凶一點,不過畢竟是出身高門,與那平常人家女子倒不太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