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是怪異的事務所只有我一個人類 第66章 巫醫篇十五:遺妖_頁2
當然,要是晚上亂出門的那就是另一回事兒了。」
「你在這這麼久她就沒發現你嗎?」
「我可以遮住自己的所有妖氣,這是我的獨有能力,要沒這一點,我也不敢在此逗留這麼多天。
說說你吧,到底怎麼回事?你是怎麼知道我住哪的。」
「我說不了。」
「笑話,難不成說了會死不成?」
「嗯。」
「哈?真的假的?」
「真的。」
「你試過?」
「你怎麼知道我沒試?」
「嘖明明只是個人類,怎麼還整得這麼複雜。」
「別說我了,前輩不也有事瞞著老大嗎,你跟老大說的那些根本就沒什麼說服力,也就老大太累了沒往深處想。」
「我撒的謊有那麼爛嗎?」
「很爛。」
「也許吧,連人類都這麼說,那估摸也瞞不了多久了,畢竟情報局也不是吃醋的。」
他長長的吐出一口氣:
「要聽聽不?」
「還是算了,知道的太多不是好事兒。」
「沒事,反正早晚都會知道的,這次回去,我就該向老闆認罪了,希望他能看在我多年貢獻的份兒上處罰輕點。」
說著,開始講述,亦或者說是傾訴:
「我有個妻子,不是公司的人,我們有個女兒,她叫露露」
「員工手冊明確規定,不能和公司以外的人有感情之實。」
「背的不錯,起碼我不用再向你解釋了。」
「為什麼我會忘記露露?」
「因為她媽媽是個遺妖。」
「遺妖?」
「遺妖惜時,一種依靠借宿在別人記憶里存活的妖族。
如果當事人還記得,那麼遺妖永遠活著。
如果當事人遺忘,那麼遺妖也就消失了,且連同自己存在的所有記憶都會被抹除。
這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詛咒。」
「我在別墅只看到露露,並未發現嫂子。」
「因為她並不住那裡,她出門了,出遠門,去尋找治療露露的方法。」
「露露生病了嗎?」
「他是我和遺妖的孩子,只有一半的遺妖血統,但這非但沒有削弱詛咒,反而還加重了。
普通遺妖,只要寄主記得,那麼便可一直存活。
相反,只要還活著,說明就有人記得。
但露露不一樣,即便是親生父母,哪怕長時間和她在一起,有時也會把她忘記。
露露並不會因為被人遺忘而死亡。
但取而代之的,則是他的存在感很弱,哪怕是再親密無間的人,也會有突然將其徹底忘記的風險。
老實說,我已經忘了很多關於露露的事了。
而現在,我也只知道她是我的女兒,以及我來此的目的。
就連她的長相,也記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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