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秦朝當皇子 第七十五章:扶蘇謀革商稅律【首更送達】_頁2

更新:08-19 00:20 作者:幾字微言 分類:軍事小說

送任務轉移到了扶蘇手中,若是不儘快過去,極可能釀成大錯。

    自七月初那十天西市齊氏商行的大降價後,在七月十一日起一直到七月二十日。雁門本地的商戶也開始降價出售,大體價格回落到了正常價位。

    自從年初開始一直持續上升的物價在七月的時候第一次出現了下降,而且還是下降如此之多。

    實力雄厚經驗豐富的齊氏商行和扶蘇物資豐富的郡倉聯合,便是以前四大豪族在,扶蘇也能輕而易舉地將物價硬生生拉回來。更何況,當扶蘇賺足之後,雁門四行首便已經俯首認輸,根本不在硬僵著不肯調低物價。

    經過十天的時常整頓,雁門的時常恢復了健康發展的軌道。

    在七月二十日,扶蘇上奏咸陽任命蕭何為雁門郡長史的奏章也得到了通過。

    蕭何,從一介御史台小吏短短一年時間成為官秩六百石掌握一郡財政實權的地方大員。堪稱奇蹟,而這奇蹟,則是扶蘇一手提攜而上,對其可謂重用。

    而蕭何為扶蘇分擔郡署政務也終於在這一天有了名分的歸屬,而非原先,名不正言不順。

    邊郡不同於內地郡縣,在郡守、郡尉、監察御史外還設有長史。因為邊郡多遠離內陸,中樞需要加強控制,同時為了轉運所需長史的實權很重。所以,在雁門獲得稅賦自理的權力後,扶蘇緊接著便將蕭何推上了長史的位置。

    有了長史,便有權力徵用每年稅賦將交給中樞的那部分。當然,這也是始皇瞧著稅賦都給扶蘇修築長城,不然如何會這般大方?


    當蕭何擔任雁門長史之後,匯集善無縣縣令,雁門郡署司倉曹吏、西市市長。召集了在雁門的所有商戶,頒布了《雁門商業法》《雁門商業稅收條例》。

    其中《商業法》算是對雁門的商業做出了一系列行之有序的規定,算是肅清商業混亂的一大利器,是保護和規範商業發展的律法。而《稅收條例》則是扶蘇這一系列用意中的核心部分,為的,就是徵收商稅。

    首先扶蘇便是學習漢武帝,將山林湖澤,鹽鐵金銀礦脈一併收歸了國有。嚴令私人不得開採,開採不足一年時間的責令放棄。開採有五年歷史的,准許辦理手續,交納一定比例的收入算作開採費。

    而鹽鐵被扶蘇收歸國營,對於酒業扶蘇則暫時沒有收歸國有。

    除此之外,扶蘇下令廢除雁門關稅。原本各郡之間設立的關卡一律廢除,歡迎外敵商戶進入雁門發展。廢除對樓煩人的貿易限制,設立邊貿互市用以樓煩人和華族人商貿。

    設定十稅一制,對在雁門交易的商品,實行收取價值的十分之一當做商稅。對外運進來的糧米、免除商品稅。對在奢侈品收取高額的奢侈品稅。對有店鋪的商戶,按照店鋪收取一定比例的秦半兩當做稅收。

    同時,扶蘇下令允許擴大西市的範圍。

    對於在十字大街上,非市區範圍的商鋪、酒肆酒樓等。實行登記,交納相對較高的手續費和准許經營費。

    總之,扶蘇算是雜糅後世的想法。一方面用開放的態度使得雁門能夠吸引相當的外來商戶入駐。同時,通過較為有序的商業稅收制度為官署增收。

    而這一切最初始的原動力則是齊玉雪給扶蘇的情報:林胡王派出使者,向匈奴人索要寶馬。這意味著東胡人和匈奴人的矛盾開始公開化了!

    而促使扶蘇加快商稅行動的則是即將上門拜訪的這個胡人女子……



第七十五章:扶蘇謀革商稅律【首更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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