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秦朝當皇子 卷終章:呂家有女要當官(二)【二更完畢】_頁3
更新:08-19 00:21 作者:幾字微言 分類:軍事小說
一盾;過旬,貲一甲。其也,及詣。水雨,除興。興徒以為邑中之功者,嫴堵卒歲。未卒堵壞,司空將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復垣之,勿計為徭。」
呂雉這說得正是繁複嚴謹大秦律的原文,意思呢,就是為朝廷徵發徭役,如耽擱不加徵發,應罰二甲,。遲到三天到五天,斥責;六天到十天,罰一盾;超過十天,罰一甲。所徵發人數已足,應儘速送抵服役處所。降雨不能動工,可免除本次徵發。徵發徒作城邑的工程,要對所築的牆擔保一年。不滿一年而牆壞,主持工程的司空和負責該牆的君子有罪,令原來修牆的徒重新修築,不得算入服徭役的時間。
陳勝吳廣所謂「到期不至,斬」的說法根本就是扯淡!
扶蘇這回服了,徹底服了。
正當其時,忽然帳外腳步匆匆。扶蘇神色一變,帳外這邊是行朝紀律最為嚴謹的地方,腳步為何會如此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