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生意人 第二十四章 十王宅,百孫院_頁2

更新:02-27 00:40 作者:素布可奈 分類:軍事小說

而是奉鄔縣李家,因為你以後的種植也會在李家所屬封地里。李家是臨淮郡王府的一門外戚,王府名下可供種植田地可沒有零星外佃!」

    他好歹也是位封建大地主產業的繼承者,有著數百畝的朝廷賞賜良田,臨淮郡王府這樣的當朝權貴公職名下土地,至少有著良田20頃,也就是2000畝。

    當然和人家動輒上萬兩紋銀的俸祿是沒有什麼可比性的,這種萬兩紋銀只是種籠統說法,因為唐朝官員有著極優厚待遇,分別來自於俸祿、社會福利、退休制度,以及灰色收入。

    僅是俸祿又分年薪、土地、俸料、年終,年薪固定數目外,人員配置就是個需要朝廷親付的巨大支出。

    像是臨淮郡王就有96名防閣將軍配置,僅每日發常食料就有細米、粳米、面、酒、羊肉、醬、醋、瓜、鹽、豉、蔥、姜、葵、韭之類各有配額,更不要說每月17兩白銀的月俸了。

    郡王本人除土地、年俸之外,獲賜食料、雜用必然更加複雜,再加上每年冬至各賜絹匹、金銀器、雜彩不等,即使不算上灰色收入,換算為上萬兩紋銀還只是最保守的估計。

    更何況現任官員還有福利存在,親屬免役,住房、乘車各有賞賜,子孫享受優先入學、子女做官等優惠和特權、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還另有賞賜,這些都是可折現的。

    依據品級國家配發至少五種不同場合的服裝,包括全套衣帽鞋帶配飾,這些還沒有算在內。

    至於灰色收入就更無法具體計算了,比如來自下屬的孝敬。

    唐朝時候最典型的莫過於「冰敬」和「炭敬」,就是任職地方的外放官員,冬夏兩次向京官中的關鍵人物和部門進貢,以求保住官位,進而謀求晉升。


    皇帝的兄弟和兒子成為親王,太子的兒子稱為郡王,其他親王的兒子成為嗣王,以臨淮郡王的出身照理說僅可算是嗣王,能被晉升為郡王,是有巨大戰功後的另行加冕。

    實際上臨淮郡王也多是名義上、待遇上有更多體現而已,在一眾郡王層面里依舊屬於外戚那樣的皇庭家族核心之外,身份略有尷尬。

    因而像是清綺郡主和她弟弟,並不具備入住十王宅百孫院裡的資格,那可是當朝皇帝的諸子年長封王之後所共居的大宅。

    之所以如此累敘,就是在說明李之和清綺郡主將來面對的壓力,就是來自於十王宅百孫院,也是莫俊唯恐避之不及的原因所在。

    一番連篇累牘後還是回到故事的主題當中,眼下的清綺郡主雖不知自家男人心中具體所想,卻也知借用她臨淮郡王府名號另有深意。

    見到依舊慌亂的不知如何作答的龐大牛,她含笑予以指點:「就按李家家主所言,你若有回應,哪一日直接到奉鄔縣李家大院即可。他就是李家家主李之李正文,到時候你請見面談就是了!」

    好不容易回過神來的龐大牛,這才想起來致禮,被攔下後,聲音有些抖顫的說起:「奉鄔縣李家我是知道的,方圓幾十里也是一戶大人家!李先生就是街面上所傳的小侯爺?到時候小人有沒有決斷,都一定會到貴府去拜見!」

    前文書講過,李之這個小侯爺僅是承蒙李家一代老侯爺名號的垂蔭,早在二代李樂湛已經不具有實際爵位了,淪落到他這一代,稱呼自己一聲小侯爺也只是禮貌而已。

    不過見到普通鄉民也知小侯爺之名,李之心下還是感到舒爽,心情於是大好:「還是之前那句話,你打聽清楚了再做決定,我認為這是個機會,總比一家老小衣食無保要強得多!不要怪我直言,你最好保守這個秘密,因為這種菸草目前只有你一人識得種植,再有旁人跟風,產量高了,本就用途極為狹窄的菸草更難銷售出去,整體價格就會下跌,你就不會具有獨一份的利益了!」

    龐大牛深以為然:「還是小侯爺心善,一切出發點都在為小的考慮!其實我自己恨不得現在就去貴府謀下這份差事,只是家裡還有高堂,沒有雙親授命,自己殊不敢輕易做出決斷!」

    不身臨那個朝代,不會知曉前世貴族階層,對於勞苦大眾帶來的無上尊崇感。

    若能與此等家勢攀上點關係,龐大牛哪裡還會有絲毫猶豫?何況還有如此高的薪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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