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前女友婚禮,現場逮捕新郎官 第1151章 人可以抓,證據呢?_頁2
更新:12-26 18:23 作者:剎車很及時 分類:都市小說
名字的也是知道他叫張超,並不知道張權的事兒。
所以說張超覺得自己用弟弟張權的身份來行事的話,可以說是萬無一失。
只是,對方沒想到,自己和弟弟交替身份的事情,早就暴露了。
「陸局,剛剛已經和賓館的前台服務人員確定了,張權就在裡面,今天早晨出去一趟之後回來了再就沒有出去。」
王兆凱臉色興奮,剛剛他已經派人進去查了一下,確定張權現在就在這家賓館裡面。
指揮車裡面,王兆凱匯報情況。
「現在,抓不抓?」
抓?!
目前卻並沒有第一時間下達抓捕的命令。
在沒有找到張超之前找到對方是警方這邊需要做的最重要的工作,但是現在人已經找到了想要抓捕對方,相對來說變得就容易了很多。
可是問題來了,抓住對方之後,如果對方死不承認能怎麼樣呢?
現在從案發現場那邊勘察到的證據,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向張超犯了罪。
案發小區沒有監控門口的保安大爺60多歲了,根本看不清人。
王紅只是說小東北有可能來到他們家,但是這個可能性有多大誰也不知道。
當然張超離開自己居住的出租房肯定是有嫌疑的,但是誰又能說這種嫌疑就和殺死王麗麗是相關的呢。
證據必須要有證據才行。
換句話說,即便張超被抓之後承認了自己的殺人行為,可是依然沒有直接證據指向對方的話,那麼還是不能夠確鑿的證明張超就是兇手。
否則的話和他弟弟給張超頂罪又有什麼區別呢?
很有可能多年之後這又是一起錯案。
所以現在抓人好抓的情況下,關鍵就是看證據。
如果沒有證據,一切都白搭。
「抓人現在不著急,我們先把人看住,只要他不跑隨時都能抓他,但是剩下的事關鍵是刑偵支隊那邊先看辦公室關於現場做的微量物證分析能不能指向張超作案。」
陸川說完,王兆凱也明白什麼意思。
幹了這麼多年刑警王兆凱其實經歷過不少類似的案子。
甚至有的時候案子都已經破了,明明知道這個人就是兇手,犯罪的人就是他,但是就是因為沒有證據。所以沒有辦法進行指控,沒有辦法給他定罪,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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