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人生 第十九章敲門磚的威力
別看王八,雞蛋大的東西竟然還挺凶。其中有一隻咬著唐歌手上的肉,咬的死死的,拉都拉不下來。怪不得被王八咬了,等天黑了星星出來它才會鬆口,這傢伙咬人時完全是下死口嘛。
王八很,咬合力也輕,被咬的地方並不疼。所以唐歌理都不理,搖搖晃晃的進了娃娃洞,遠遠地對青果喊道:「青果,給你找了個好玩意兒。」
青果顛顛的跑過來一看,驚喜道:「老鱉!」
唐歌攤開手,一隻王八劃拉著四條短腿就跑了,別看王八腿,跑起來卻很快,但敵不過青果眼明手快。另一隻一看有機會逃,也不等星星了,鬆了口就要跑,卻被唐歌隨手捏住,扔給了青果。「樣的敢咬我!你要能活到明天算你命大。」唐歌在心裡鄙視道。
青果得了兩隻王八,樂呵呵的拿著玩。別的孩一看也湊過來一起玩,估摸著倆王八是不會有啥好下場了。
早飯吃完,背包也做好了。唐歌看著面前的背包,一時目瞪口呆,驚為天人。
只見背包上只是簡單的烙了一些花紋,有鳥有獸還有人。花紋不多也不大,畫雖然看起來有幼稚,卻起到了畫龍睛的作用,一下子就把整個背包的層次感表現出來了。雖然只有潔白的獸牙,綠瑩瑩的孔雀石,淡黃的流蘇和褐色的烙畫這幾樣簡單的裝扮,卻讓黑色背包給人一種古樸大氣的質感。粗大的線腳,硬朗的線條,配上細碎的流蘇,閃亮的寶石,整個背包是粗獷中透著精細,大氣卻不失靈動。用上輩子的一句廣告詞來形容最貼切不過了:簡約而不簡單!唐歌可以肯定,如果把這個背包放在現代社會來銷售,絕對會被那些愛美的女士們秒殺,而且一定會是天價。要知道這背包可是真皮的。
把背包和兩個陶偶裝進背簍,唐歌就去了胖巫的山洞。
如果沒有需要,唐歌這輩子都不想見胖巫。他對這個胖女人的恨簡直罄竹難書,除了恨,唐歌對她還有一怕,這就更讓唐歌惱羞成怒了。總之能不跟胖巫打交道的話,他這輩子都不願意跟胖巫多一句話。
進了胖巫家就見她在忙活,忙東忙西的似乎在配藥。一股香味飄來,唐歌心中一動。「這狗\\日的的竟然偷偷煮肉吃!」唐歌心。這是好事,既然胖巫都偷偷的煮肉吃,明陶器對她的吸引力還是很大的。這讓唐歌的信心更足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唐歌認為這是自己的一貫作風。不過一旦對象變成了胖巫,這些就都成了扯淡。
俗話有仇不報非君子,該揭短時就揭短。於是唐歌便抽動著鼻子,一邊四處亂嗅,一邊明知故問的問胖巫:「什麼味道啊!這麼香!」
胖巫白了他一眼,沒好氣的道:「是毒藥!你要吃嗎?」
唐歌頭的磕頭蟲一樣,狗一樣伸著舌頭道:「好啊好啊!」
胖巫道:「毒死你個屁孩!」罷挪動著她那肉山一樣的身子,在唐歌面前坐下,道:「吧,來我這幹啥啊?看你也不像有病的樣子啊。」
一到正事唐歌也不敢再胡鬧了,把身後的背簍摘下來放在胖巫身前道:「我做的。」
胖巫一眼就看明白了,頭道:「很有意思,比包袱好用多了。做的不錯。」
部落里裝東西從來都是有一塊大獸皮一包,或抗或提的,有時候零碎東西多了很不方便。
唐歌從背簍里拿出背包,大言不慚的道:「也是我做的。」
胖巫眼前一亮,身子不由得前傾一,激動的呼吸都粗重了。果然漂亮的包包對女人的殺傷力永遠都是一樣的。殺傷力的大也跟時間種族地位無關。看到胖巫激動的樣子,唐歌心中冷笑。
胖巫估計也是見過世面的,並沒有激動多久就平復了心情,然後鄙視唐歌一眼,道:「你要能做出來,我當場把它吃掉!」
唐歌摸摸鼻子無話可,他還真做不出來這麼漂亮的背包。不過他也不服軟,道:「都是我設計的。怎麼樣?是不是很好用?」
胖巫道:「雖然沒用過,不過看的出來,這些東西肯定好用。石頭,這事你乾的很好。」
唐歌得意非凡,道:「我還有好東西要做呢。」
胖巫很感興趣,急忙問道:「還有什麼東西?」
唐歌道:「陶器!」
胖巫一下子又沒了興趣,沒精打采的對唐歌道:「陶器啊,部落也不是沒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