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宋 第九十二章扯淡
「這個……老百姓幹嗎?」能這麼問,說明趙玉還不傻。
「所以要通過報紙,讓大家愛宋。保衛國家,保衛人民。還可以通過報紙將敵國妖魔化,比如他們占領就是要屠城霸妻。大宋皇帝趙玉號令全國,為使不亡國滅種,發布三級戰爭動員令。具體如下:第一什麼什麼的。還可以宣傳,比如有個士兵殺敵受傷,我報紙就將這士兵捧為英雄吹噓。最主要是口號不能喊保衛皇帝,要喊保衛大宋,保家衛國。」
趙玉疑惑問:「為什麼?大宋不是朕的嗎?」
「當然是您的,但你看宋徽宗,誰去保衛他?我們轉移概念,保衛大宋,國家啊,大家自豪啊!保衛皇帝,就一個人,人家不搭理。但是大宋安全,您不還是大宋之皇嗎?」
「哦!明白了。」趙玉道:「這個動員令不錯,我大宋五千萬人,團結一心,誰敢侵之?最重要是你說的那報紙,很好用。不過……那報紙會不會宣揚一些對朕不利的話語?」
「陛下,那報紙可是微臣辦的。」
「明白,朕明白。」趙玉道:「這報紙有想法,有意思。」
「俗話說,天子犯法,與民同罪。接下來就是很關鍵一條憲法:律法面前,人人平等。」
趙玉搖頭:「那不是把我自己也套裡面了?萬一李漢他們犯事,我怎麼保他?」
「陛下,您是唯一擁有特赦權的人。再說這話是人喊的,您見過被自己抓起來的皇帝嗎?但是……」歐陽小聲道:「這點就可以抓大臣。您也無奈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想剷除某個大臣,抓個痛腳就可以了。是圓是扁還不是您說的算。」
「這個,話是這麼說,但是執行起來……」
歐陽道:「可以把大理寺獨立出來。要特赦不特赦反正權利在您那。但是大理寺必須按要求辦案子。沒有人給他們壓力,他們就能公正嚴明。您就交代,官員案件最後調查結果必須您過目,並且批准才能執行。」
趙玉搖頭:「不會有大臣們同意的。」她說的是事實,宋朝官員待遇很好,非不得已,皇帝一般不殺官員。最多也只是流放。神宗後,太后流放改革派到嶺南。沒想到保守派的人反而不答應了。紛紛上書說,此例一開,恐怕將來我們也會被流放到嶺南。這句話就深深刻畫出宋朝官場的輪廓。所有官員都希望朝廷對官員越寬容越好,即使是政敵。所以趙玉說的是實話,即使她現在已經是皇帝。在她看來,歐陽的前幾條憲法都是維護自己統治的,這點她很滿意,大臣們也沒理由反對,而且還會贊成。但這條……趙玉搖頭:「此條不准。」
娘的,這條是最重要一條,你竟然不准。歐陽想想後道:「那就下一條,個人私有財產受到保護。」
「這條是什麼意思?」
「您想想,這個世界誰的私有財產最多?還不是士族、官員和商人們。您這是變相增加他們特權。當然,老百姓也保護,什麼破鍋破碗的都保護。」
趙玉問:「這條有什麼用?」
「當然有,第一讓大臣們感受憲法的好處。第二,俗話說破家值萬貫,老百姓也開心啊。第三……」
趙玉眼神一冷打斷道:「第三,比如花石綱是百姓的私有物件,因為這條規定,所以就不能充公了是嗎?」趙玉淡淡道:「官差破壞良田,就觸犯私有條例了是嗎?這大宋到底是朕說的算,還是老百姓說的算?將來朕是不是去你陽平,連道路都不敢加寬,生怕朕破壞了莊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朕賞圈地,還要受限制你這條?你居心何在?」
「陛下要這麼說,我也沒辦法。」歐陽淡淡回答:「在我陽平地面,官差即使因為緝盜破壞他人財產,都要賠償。因為我知道,如果不嚴加管理,惡吏多多。」
「恩……」雖然歐陽說的有道理,但趙玉還是感覺這條很不妥當,至於哪裡不妥當一時間也說不出來。揮手道:「這條再議,下一條。」
歐陽穩定下心情繼續道:「人權平等。」
「……這又是什麼說法?」
「您沒下民間,不知道民間很多垢病。一個父親,將妻子、子女當成自己財產。平時還好說,但有些乃是賭徒,賣妻賣女,慘絕人寰。此條就是規定,父親,沒有買賣妻子、兒女的權利。」
「再議,下一條。」不著邊啊!趙玉感覺歐陽在扯淡。而歐陽也覺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