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光如月映九州 第三六三章 涇陽城下歃血盟_頁2
更新:06-03 01:51 作者:丙辰龍九 分類:其他小說
地滅」等常規誓言,借用鬼神之力來約束大家遵守誓約!但大家都心照不宣,誓約能否遵守,關鍵是看「盟主」的實力!雖然鳳九霄一直說「平等自願」,但真正到事上自然是「好事者眾」,起鬨者多,之所以非得搞這個儀式自然是有人「有想法」!背靠大樹底下好乘涼!鳳九霄自然知道這個道理,為了團結最廣大的力量他自然要妥協!大家都喊著加入山盟,而「盟主」卻一副無所謂有姿態,豈不讓群雄懷疑這個山盟太過兒戲?一旦走起形式,有些規矩自然而然便被「好事者」、「熱心人」提出來了!而一旦鳳九霄帶領宣誓的那一剎那,所有盟友便知道自己已經與鳳九霄捆綁在了一起,雖然鳳九霄不會在酒里下「血契」,但以他的實力可以秒殺在座的所有人!所以違背誓約不用擔心老天爺不爽給個天打雷劈,而是要看鳳九霄對違約之人的懲處決心到底有多大!
只要他想,就能辦到!
任你躲天涯海角也白費!
不僅僅因為映月山莊的高手太多!
也不僅僅因為皇城司副總指揮使的權柄也太重!
關鍵是鳳九霄的實力太過妖孽了!
當然有人甚至想過,假如跑到遼東契丹,盟主可就鞭長莫及了吧?後來一想,九境巔峰戰力高手還管你在哪嗎?尤其鳳九霄這種逆天高手,就算你躲在契丹皇宮裡照樣把你翻出來!這一點所有人毫不懷疑!誰會為了一個叛徒而大動干戈?關鍵是犧牲巨大也未必成功!除非自己掌握了大周皇朝的軍國秘密,值得契丹為之付出代價!值得付出,不等於成功解救!所以難免也有人暗罵「好事者」實在太多事了。活生生將大家「套牢了」!人家「盟主」都說「來去自由」,你們特麼的犯賤非得「舉行儀式」,還得「立規矩」,「發毒誓」,這特麼不就是「沒事打事、作繭自縛」嗎?
接著自然是「讀盟書」,由盟主鳳九霄將盟書內容大聲地朗讀出來,眾盟友跟讀。
然後是「埋盟書」,宰牲取血,塗血於誓約之上,穿坎與之俱埋。
最後一個就是盟書之副本要交盟主收藏於盟主府邸。
鳳九霄眼看著忙忙活活的身影,眾生百態,心中不禁思緒萬千。他並不是很懂結盟的禮儀,好在一眉道長等人見多識廣,而且群雄中不少人之間已經結過盟約,比如伏牛派和靈官派本就是盟友,所以儀式是中規中矩。舉行到最後一項儀式時,紫陽真人將盟書的一個副本交與自己讓自己保存。其實所有都是正本,都是大家親自簽過按過血印的,分正副不過就是這麼一說而已,埋的叫正本,存的叫副本,規矩而已。鳳九霄看到盟書的剎那,突然想起古時春秋時期的兵符情況,王持一半,將持一半。戰時需調兵時王再將兵符交與將以符調兵!
關於兵符文獻的記載,鳳九霄看過不少,基本都是從小侯爺的書房裡看到的。
「天遣玄女下,受黃帝兵符,伏蚩尤。」——《史記·五帝本紀》
兵符多為虎形,便因古人崇虎之威猛,故稱虎符。虎符最早出現於春秋,盛行於戰國、秦、漢。使用虎符絕非世人所想那麼簡單,並不是有符就可以調兵,通常是「專符專用,一地一符」,絕不可能用「一符二用甚至多用」,即不可能同時以一個兵符調動兩地之軍隊!
鳳九霄此時暗想:山盟將來遇到事情必然需要調派大量不同地域的人手協同作戰,所發出之號令自然是應以我的親筆信箋為「兵符」或手令!如何避免被他人冒用,還得好好思量一番,不然有人打著我的旗號動用山盟的力量為非作歹,那將是天大的災難!因為山盟被這些「好事者」搞得上綱上線,「盟主有令不得違背,違者五雷誅滅」、「死在萬刀之下」!
所以,「盟主之令」相當關鍵!相當有「力度」!山盟盟約當中有一條:令行禁止,雷厲風行!見盟主令必須迅速行動!鳳九霄擔心的便是這個盟主之令萬一不是自己發出的可就有意思了!幸虧方才大家制定山盟盟規的時侯,自己留了一個後手!即山盟是以「除惡揚善」為宗旨,所以想利用山盟胡作非為的可能性基本降到了最低。盟約當中還有一條,如果認為某人是「惡人」,或某人是「兇手」,也不能隨意處置或格殺,要證據充分而確鑿,如果誰要是假公濟私利用山盟的力量實現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排除異己,比如借勢壓人巧取豪奪,必將「死在萬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