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第169章 判定!法律適用錯誤!
審判台席位上。
任遠東明白這一次庭審訴訟的主要內容,就是將這名前審判長,送進去。
但是他不能瞎判,不能不依照法律和事實依據進行,沒有根據的判決。
要不然的話今天的錢偉,就是改天的他。
甚至刑事的枉法裁判,相對民事的還要重一些。
不過.….根據目前的庭審情況來說,錢偉的這個枉法裁判罪。
怎麼說呢.….
檢方和控告方占據一定優勢,不知道後面被告方會怎麼利用法律條例解決。
任遠東整理著三方的陳訴答辯內容。
整理完畢,微微扭頭過看向被告方席位。
咚咚!
「現在對庭審中各方的答辯訴訟進行簡單的整理和總結。」
「關於錢偉的枉法裁判罪,各方的認定是否是關於錢偉故意使用錯誤的法律條例,導致了案件出現了嚴重的錯誤判決,對於當事人造成了巨大的影響和損失的控告與反駁?」
「各方對於這一點,有沒有異議。」
關同:「沒有異議。」
劉軍:「沒有異議。」
蘇白舉手:「審判長,我方對於這一點事實沒有異議,但是我方想要補充一個內容。」
「請控告方陳述。」
「好的審判長。」
「根據檢方所提交的證據表明,在錢偉審判前後的時間內,和陳美霞的近親屬通過話,存在一定上的主觀故意傾向。」
「我希望合體庭能夠考慮到這一點。」
咚咚!
「對於這一點,合議庭已經了解了,還有什麼其他的問題和內容嗎?」
「沒有了,審判長。」
「好的。」
咚咚!
任遠東敲響法槌,開始對錢偉進行詢問:
「錢偉,你在判決張大虎這個案子的時候,在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提出來若判定張大虎敗訴,則會出現證據不足。
以及合議庭成員提出民訴法中的誰主張,誰舉證的時候,為什麼執意用高度蓋然法.….?」
錢偉坐在被告人席位上。
面對這審判台席位,猶豫了數秒。
作為一名曾經的審判長,在面對這種提問的時候,錢偉顯然清楚任遠東的詢問目的。
沉思了一會。
錢偉才緩緩開口:
「因為根據我的判斷來說,張大虎的證據充分明顯不如陳美霞的證據充分,所以選擇了使用高度蓋然法的民事證明規則。」
「你的依據是什麼?」
「我的依據就是張大虎的表現,還有庭審訴訟中張大虎的律師委託人在答辯的時候沒有完整的將事實還有我所判定的根據陳述出來。」
蘇白:???
有沒有陳述出來你心裡難道不清楚嗎?
就嘴硬是吧?
蘇白沒有說話,繼續聽著審判長對於錢偉進行詢問。
「那麼伱為什麼忽略了陳美霞口中的漏洞.….也就是一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人從被背後撞倒,並且造成了昏迷,根本不可能看得清撞人之人的臉的這件事情?」
「關於這件事情,當時你考慮到的因素是什麼?」
「我考慮到的原因是.….陳美霞七十多歲了,記憶力可能不太好,可能是在庭審上緊張說錯話了.….造成了這種原因,今天陳美霞作為證人出庭了今天的庭審,審判長可以進一步的進行詢問。」
聽到錢偉的話,任遠東將目光落在了證人席位上的陳美霞身上。
陳美霞作為證人出庭,這個的確是有點離譜,畢竟涉及到了一個迴避原則。
不知道常市中院怎麼考慮的,但是檢方沒有什麼說法,蘇白也就沒有主動提出來迴避原則。
任遠東看著證人席位上的陳美霞開口詢問:
「陳美霞,你作為當事人,能不能夠肯定自己先前的口供是真實的?」
陳美霞知道自己這個時候怎麼說才能對錢偉有益,慢吞吞的開口:
「審判長,我人老了,有時候也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