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劍俠錄 第四七四章大結局九_頁2
個字:新書!
新書、新書,老子一定要想一本神作,智商無下限。猥瑣無底線,想想,拼命地想。他抓了抓亂糟糟的頭髮。以前的書為什麼成績那麼爛?
裝比文藝范,文騶騶的哪是快餐文,簡直就是性感的女神非得衣著一件長袍儒士服。與時代不搭調,對!時代性,別看那些網文寫得不咋滴,嘿。那都是商業大作!
破!這點必須破除,破而立!
高陽想到這裡。長舒了一口氣,又點燃了一支煙,深深地吸了一口,而後,緩緩地吐著煙圈。
太監?高陽頭腦又浮現了這個詞語,太監很可恥麼?又不是真的沒丁丁!
不過,回想自己這一路走來,他都連續太監二十本書了。因為每一次他都覺得自己的創意非常新穎,而且加上他對文學的酷愛,文筆那都是槓槓的!
每次上傳新書,他做夢都在yy,第二天醒來,一定是點擊暴漲,收藏劇增,用不了多久,一定在作者後台收到編輯簽約簡訊。
可是,一次次事與願違,他清晰記得,他的處女作《霸王》,每天保底兩章更新,按照原點中文網規定,五萬字申請簽約,然後是十萬、二十萬、三十萬……申請,他是下定決心不太監。
他每一次都申請了,但每一次都沒有通過,直到五十萬字的時候,突然他點擊進網頁,咦,《霸王》不見了!
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立即進去作者後台,一條簡訊彈出來:「您好,貴作涉嫌(刀巴)情違規,已被屏蔽!」
他傻眼了,真想一拳把電腦捶了,那一刻,他感覺天昏地暗,罵了一句:「擦,頂你個肺,老子都還沒(石皮)處,何來那玩意違規呢!靠,我就要做打不死的小強,你屏蔽,老子再開新書!」
於是,他一發不可收拾,連寫了幾本,但都因為簽約不了而太監了。
噓忒,他又瞅了一眼時間,十一點了,他又將菸頭狠狠地掐滅,太監、太監,太監系統你妹啊!老子不就是太監了幾本書麼,還非得把老子弄到這個鳥時代,本來要是自己記得那些大神的書,照搬發布就行了。最好有一存儲,直接發布,想都不用想,直接就封神了。
作為資深的太監,他深有感悟:太監不可恥,網文就是一個戀愛到結婚到懷孕的過程!他作為資深的太監作者,那是深有體會的。
愛上網文而寫作,是戀愛,有些人至死不渝、山盟海誓步入婚姻殿堂,那麼簽約是結婚!
雖然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太監作者依舊是遊魂野鬼i姻之後,有愉悅生活的,有走向墳墓的!
那種簽約後再太監的,是離婚!離婚自然就難以懷孕,或者有些不孕不育——即為簽約上不了架。
就算曆經千辛萬苦,懷孕了,能否完本,那就是意味是否十月懷胎,終有後代,而有些人此時太監,那就是胎死腹中。
太監的標籤被烙印打上,高陽接受了這個事實,不就是太監嘛!(屍吊)絲終有逆襲日,太監亦有封神時。
我是太監,我怕誰_陽心堅篤定,但意念及此,不覺菊花一緊,手不自然又摸了摸縮水的丁丁。
唉,去你的太監系統,坑死勞資了!不行,我要崛起,神一樣地崛起!
高陽一臉茫然,掃了一眼時間,噓忒,十一點半了。還有半個小時,不行,一定要要把新書開出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