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草妖精 第三十四章 幼虎與法典修訂_頁2
更新:06-14 12:49 作者:晉王孟伯仲 分類:其他小說
像是餓了。
那頭虎妖好像是母虎,所以……
莫余跑過去掰開虎崽的嘴,殘留的**里存在法力波動。
虎崽還太小,連乳牙都未長出。吃不了肉,只能吃奶。
種種跡象來看,應當是一周之內出生的幼虎。此時已是夏末,早就過了虎類的繁衍期,想來是母虎身為妖精,懷胎方面與尋常動物不同。
但幼虎身上沒有自發的法力波動。虎妖生下的幼虎僅僅是普通動物麼……
**中滿溢的法力似乎能說明虎妖為何要殺害那麼多妖精,但莫余可不會認同這種做法。
八戒沒為這問題殺過妖精,灰瓊也沒為這問題殺過妖精,白玉未曾,猴子未曾,他們都未曾。
「把幼虎帶走吧,它們是無辜的,盆地妖精要擔起撫養它們的責任。」莫余沒了興致,所謂的「會刺激妖精發狂的靈材」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他還得想想回去之後怎麼修改妖精法典。
灰瓊答應了一聲,兩隻爪子一爪攥一隻幼虎,將草人莫余頂在頭上飛回了盆地。
幼虎的到來引動了受害妖精的悲傷情緒,不少妖精差點就要提議血債血償,莫余好不容易才將他們勸回,大著腦袋準備修訂妖精法典。
新的提案通過了。
「妖精法第八條:受刑妖精如有未成年親屬,在受刑後或受刑期間無法照料,由妖精集體撫養長大。」
「妖精法第九條:新修訂條款不對過去事件生效,舊有條款對過去事件的判決不受非針對新修訂條款影響,獨立執行。」
莫余把這兩行字刻在了石頭的背面。
受害妖精們不能理解這樣的條款為何出現,但沒必要在這種「友好」條款上惹莫余不開心,故此通過了這兩條法條。
幼虎就這麼在盆地里住下了。測試廣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