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4趕山狩獵 第65章:怎麼會有野豬?!
次日清晨,天還只是蒙蒙亮,余秋堂起來練完拳,便穿著整齊出門。
他今日除長袖長褲穿得緊實,還專門穿雙父親淘汰給他的黃膠鞋,並將鞋口用皮子纏個結實。
昨日去橡樹林,只想到身上,沒注意到腳,結果晚上洗腳才發竟被荊棘劃出很多細口,一碰到水,疼得他呲牙咧嘴。
今日便真正做到從牙齒武裝到腳後跟。
按照前行路線,他先是來到王浩峰家喊他,然後兩人再一起去找余秋江。
來到王浩峰家,發現他雖已經起床,但卻是穿著個破爛背心,下面還穿個大花褲衩,完全不符入山要求。
只好又讓他趕緊換衣服,王浩峰有雙豬皮做的雨靴,剛好可以用上,豬皮厚實,韌性又極好,一般荊棘不可能扎穿。
又是高幫,還能防止毒蛇咬。
大清早進山,很可能遇見秦嶺蝮,被這傢伙咬下,可就相當難搞。
裝扮完畢,他看到王浩峰拿著把劈柴的大斧頭就要出門,無奈告訴他,斧頭看起來很猛,但其實遇見真正的猛獸,反而很難破防。
動物的皮比一般人想像的要厚,韌性要好很多,而動物的抗痛能力也超人類很多倍,越是強大的動物,這方面越是突出。
所以,小野物不說,獵人要獵殺到大型猛獸或者食草動物,基本都要靠槍,冷兵器一般人根本無法破防。
即使是大力士,也要看準位置,例如野豬最軟弱的地方在肛門,而它們又不擅長保護菊花,沒有槍的話,肯定要以菊花為重點破防點。
要是茫無目的,直接從身上砍一斧頭,那對不起,野豬即使受傷,也完全可以承受,它能直接帶著斧頭過來,轉瞬將你腸子頂出來。
可余秋堂說給王浩峰聽,王浩峰卻不以為然,對他的斧頭情有獨鍾,認為莫說是野豬,就是羚牛過來,他也能斬落它的牛頭。
余秋堂勸說未果,只好任他由之。
至於余秋堂自己的裝備,他前幾天離開時已委託余秋江打造,是一桿勢大力沉的鋼叉。
兩人到余秋江的鐵匠鋪後,余秋江早已坐在門口等著。
他的準備也很充分,不僅綁好褲腿,還在右手臂上套著一個布滿尖刺的鐵製護臂。
這種東西叫「花菱」,原本為獵戶或者樵夫在入山防止狼襲而準備,只要狼撲過來,直接用手臂去擋,狼一個不留神就會吃虧,刺穿狼嘴,自然也會放棄攻擊。
但這東西有利有弊。
它很重。
具體要分大中小,即使最輕的也有五六斤重,力氣小的人,戴上這玩意手臂都無法應用自如。
更不說防守反擊。
只有像余秋江這樣有把力氣的人,最適合使用,旁邊牆上靠著件「兵器」,正是給余秋堂準備。
這杆余秋堂特意讓余秋江幫他打造的「兵器」,有點像是古代的戟,鋼刺端有一尺,杆四尺,整個槍身一氣呵成,渾然一體。
「江哥。」王浩峰和余秋江認識,但關係一般。
「嗯。」余秋江應了聲,沒和王浩峰多說啥,指著鋼叉對余秋堂說:「你試試。」
余秋堂只看一眼,就很喜歡,拿過來掂量掂量重量,又做幾個突刺動作,感覺手裡沉甸甸的,很有質感,仿佛一頭猛虎出現在眼前,他都能上前戳大貓一槍。
「好用,江哥好本事。」
「以前沒打過這東西,試著打的,你先用,不趁手再修。」
「好。」
武器裝備齊全,三人便踏著露水,沐浴著晨霧向山里進發。一路上,余秋堂不厭其煩給兩個兄弟講述山里基礎知識。
相對來說,小型的雜食或者食草動物都是晝伏夜出,而大型猛獸往往都是白日裡巡視領地和捕獵。
目的都是為更好的存活下去。
在清晨和黃昏的